胞活跃得将印象联结起来,她的声音,没错,就是代接老伯电话的那个女声。
难怪当时觉得熟悉却一时想不来是谁。
是我根本没往这上面想。
太耸人听闻了。
正不知如何向陈风解释,之前消失的粉丝女却神出鬼没得出现在前方。
高跟鞋踩踏著“!!”作响,先声夺人。
粉丝女走到陈风跟前,目不斜视,嫣然一笑。
她穿著至少十厘米高的鞋子,跟陈风的身高相差无几,借此优势,果断出手,双掌一夹,捧住陈风的脸,狼吻上去。
陈风也不知是惊愕过度还是顺水推舟,并不动弹。
我目瞪口呆,反应过来之後却无能为力。
女人非礼男人的场面我见过,却没有跟女人抢男人的经历。
这一刻我弱小到可怜巴巴。
最终,陈风还是推开粉丝女,动作并不粗鲁,声色不动得笑道:“ry小姐,你吓到我们了。”
可惜用复数代词的苦心未能为粉丝女了解。
“陈先生,我对你一见锺情。”
“谢谢。”陈风微微低头,“我已经结婚了,对不起。”
为了证实此言不虚,他将左手手背举起。
红宝石戒指在无名指间很扎眼──连我都这麽觉得。
粉丝女眨了眨眼睛,视线终於落到了我身上。
承蒙她纡尊降贵,只有一秒,很快,她又凝视著陈风:“来日方长,陈先生,我不会死心。”
话音落,她往别墅内走去。
高跟鞋的声音渐远,我正要发表意见,骤然一个人影从我身边闪过,甚至来不及看清那人是男是女。
只是一股奇异浓厚的发胶味道直呛入鼻喉。
我顿时想起警局内那个少年的供述,一时间觉得脑子不够用。
若接电话的人真是老伯三弟妇,她知道“萧”是何人,不可能不清楚陈风并不是老伯养子。
陈风轻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回魂。
来的时候是搭粉丝女的车,回程那诡异的一家子谁也没主动提出要送我们。
这等待客之道委实让人齿冷。
无可奈何下,只好打电话叫车。
路边等车的时候,我对陈风道:“纠正一下,ry是 名,名後不能加表示尊称的词。”
陈风轻笑。
稍待,他反问道:“我的表现还不够好?”
“好。我就当你们是作法国式问好。”
陈风又笑了。
回望一眼别墅,他才道:“你放心,那女人是在做戏。”
我眯了眯眼回忆刚刚的场景,恕我驽钝。
但陈风却不再解释什麽,直到的士开到。
上了车後,在後座各占一边,风哥才倏然轻声:“她做的事情里没有那种意思。”
没有那种意思是什麽意思?
茫然得看向已然闭目养神的陈风,琢磨许久,在临下车前才恍然大悟。
他受不了别人yù_wàng的碰触。
所以适才那粉丝女亲吻是不带ròu_yù的──纯洁的深吻?
我诚惶诚恐得发现自己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到底忍不住,回到公寓後,我将发胶味道跟陈风说了,再道:“就算是演戏吧,人家也是演得认真。”
陈风陷入了思索,过了一会,却出乎我意料得起身:“说得是。不知道那一家到底有什麽目的,萧少,走吧。”
我怔愣,傻不拉几得抬头看陈风。
“练习。好歹一对一下,你要能跟小海打个平手。”
──为什麽我要跟“红绿刺蝟”打架?不,为什麽我要打架?
不理会我的求饶,陈风把我拽出了家门。
自掘坟墓。
已然累得像条狗,还得被作弄成像条死狗。
天下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
拍戏结束是一件喜事,老伯三弟依约将马姨妈的女儿送回,应当也算喜事。
说是“送回”,有点不恰当。
准确说法是妤萱是被一个大黑皮箱装著,外贴快递送货单,由专业人士递送到我的居所。
送来的时间还是早上八点,专业人士热情洋溢,估计以为是一锅精密器材,有肃然起敬的意味。
懵懂中打开包装,看到的是个光溜溜的女孩子蜷缩在黑皮箱里,不知是沈睡是昏迷。
是不是男人求之不得的豔福?
才怪。
与陈风二人将妤萱从皮箱里抱出来,她软绵绵得耷拉著,肯定不是自然的熟睡。
将她放在床上,感觉像命案现场,豔尸一具。
陈风皱眉道:“送去‘乐春院’吧。”
“就这麽送过去?”我不客气得扫描了一眼妤萱的胸部,“她醒来看到余余会自卑的。”
到底是马姨妈的女儿,陈风在我的斜视下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衬衫(他的)和一条运动短裤(我的),帮妤萱穿上。
衣服很大,等穿戴完毕,我晃了晃头,不无恶意得笑道:“看起来别有一番性感。”
陈风瞅我一眼,轻叹:“萧少,别这样。”
是了,短短的接触,我已然不喜欢这女孩。估计这反感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我建议陈风,还是将她放回黑箱子里,就算穿了衣服,带著昏迷不醒的她搭电梯也是件麻烦事,别忘了,这是保全措施极好的高档小区,监控摄像头满坑满谷。鉴於我们没拿到设计图,想避开摄像头躲入死角,是不大可能的事。
陈风哭笑不得:“又不是犯罪,哪有人会无聊到追查。”
本是打算一起回趟“乐春院”,再去医院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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