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怎么这么好啊?我平时背单词总是背错的,而且还总是张冠李戴,更别提一口气默写这么多单词了。”
“多读多记。”季沫头也不抬的回答,如果不是520看,估计回答都懒得回答她的问题了。
韩依繁还想继续问,不过林惊宇突然插话:“喂喂喂,季沫,你早上是不是还没吃饭?”
季沫停笔想了想:“好像……是吧。”
林惊宇要吐血了,这人连吃没吃饭都不记得!
“真是够迷糊的!万一早上被拐跑你都不知道!”想起季沫早上迷迷糊糊的被自己牵着走,万一是坏人把他带有那不就完了吗?!老妈肯定第一个生劈活剥了自己!
林惊宇惊惧地抖抖。
“没事,不认识的人我是不会跟他走的。”季沫还是比较信任林惊宇,所以才让他带自己走的,如果换成别人季沫指不定一个飞腿把人踢不见了。
不认识的人?林惊宇继续吐血,前天早上是谁被带出大街还不知道的?“谁信你,以后记得吃早饭,下课去小卖部买点东西吃!”然后有滔滔不绝地罗列出不吃早饭的危害性,把王琳欣以前警告自己的话原封不动地唠叨了一遍给季沫听。
韩依繁插不进去话,讪讪地转回身去做数学卷子去了。
下课季沫摸到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嚼了几口觉得难吃死了,于是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这学校的东西真难吃。不知道外面的东西吃着怎么样?”十分钟很短,季沫赶在上课之前回班,对林惊宇随口敷衍一句吃过东西了。
第二节是李宛婉的课,季沫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刚才还生龙活虎在班里闹腾的同学,一上课就昏昏沉沉的被周公召唤。班里七十多个人有六十多个都趴在桌子上,被高高的一堆书一挡,睡觉的睡觉,看的看,抠手指的抠手指,连话都懒得说。就这李宛婉还精神抖擞的在讲台上讲课,丝毫不受别人不听课的态度的影响,这也算是一代奇葩了。
林惊宇也趴桌子上睡了,他们两个坐在班里的后门,正是睡觉不被发现的有利地形,李宛婉气的在讲台上跳脚却也无可奈何。
季沫摊开纸,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赚钱,而且还是用自己最擅长的英语去赚钱,这只是第一步。李宛婉的课不听也罢,她讲的一板一眼,连活跃气氛都不会,没人听她讲的课那是最正确的选择!
找了几张英语报纸看,发现上面的稿酬挺合理的,而且还是家大报社,对于选择哪家报社,季沫毫不犹豫的挑了前世获得好几个奖项的“每周英语”,小的报社他不放心,如果被吞了稿子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看看上面的征稿启事,季沫写了个完型填空,又写了二十个单项选择。
这样就够了吧?把纸折起来,下课后问了问林惊宇邮局在哪儿,趁中午吃饭的时间把信寄了过去。
林惊宇对季沫寄信的行为挺好奇的,但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那家报社和季沫能扯上半毛钱的关系。
季沫又卖了一些信封,邮局离学校只有两三百米的距离,两人就这么步行去了学校。
林惊宇不主动问,季沫才懒得和他解释呢?他爱怎么猜就怎么猜去吧!
orz……刚才看了看前几章,发现有很多,嘤嘤嘤嘤……银家不是故意的,有时间银家会去改一改的……
正文 第五章 少爷
已经开学一个星期了,季沫渐渐适应这种朝六晚十的高中生活,早上起早的时候偶尔和林惊宇一起步行去学校,一路上看到炸油条卖豆浆胡辣汤包子的小摊不时去尝尝。
现在的物价还没有涨的那么高,东西都挺便宜的,一碗胡辣汤只要一元,这让喝惯三元一碗胡辣汤的季沫唏嘘不已。
这个年代的物价还不像2013年那样飞涨不跌,现在买三元钱的东西,等以后要花十元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况且越是偏远的小镇发展的越慢,物价涨的也就慢,b市不大不小,还只是中等城市罢了。
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班里正读的激昂澎湃时,突然一个人像是骄傲自满的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扬的开门进班,连“报告”都不喊一声。
班里的读书声小了许多,不过马上就又高了起来。
季沫看了一眼就继续写着文章,他不仅擅长英语,文学还是通晓一些的,区区高中生的文章还难不倒他。
那男生穿着熨烫的连丝皱褶都没有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皮肤透着病态的白,脸上表情比林惊宇还要欠揍,两只嘴角紧抿着下撇,高傲的扫了班里人一眼,在低头写东西的季沫身上停留了一秒,又扫向语文老师。
“老师,暑假我飞去美国了,所以回来迟了几天,班主任知道我跟他请了假。”
语文老师不和他计较,摆摆手让他回位。
男生迈着纤长的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切~这个孙子去就去吧!还说出来。”林惊宇嘴里叼了一根笔,不屑的瞟了那男生一眼。
季沫默不作声的飞快写着,早上和晚上是他灵感极盛的时间段,趁这个机会写了一篇《雨后随想》,《和时光牵手》也马上就要收尾。
美国,又不是没去过。季沫前世在方湛的游戏公司专门为游戏设计人物形象,方湛也没少带他出国,季沫英语好,在美国谈合同时为兄弟的公司争取了不少利益。
那个男生明显听到林惊宇的话了,不过他没有立刻找林惊宇的麻烦,在b市两家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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