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击。宛乔正要英勇地上前扛伤害,沈博延开口阻止:“不是这样打。”
与此同时,他手快地发出了“撤退”的信号。
队友们很有默契地往后撤,沈博延往众人脚下丢下宿命之海的法阵,随后再召唤漩涡之门。敌人赶来时,他们全员被送回泉水,之后又被法阵集体传送回原地,以全员满血的状态将剩余三人击亡。
“aced!”(团灭!)
那声激亢的女声让宛乔热血沸腾,那股激情还没过去,他们已经带着兵线拆着敌方水晶。
水晶将要被敲碎时,宛乔忽然被人从后方推了一下,她无暇顾及,紧接着就听见霍晟那不正经的打趣“真行啊,没一会儿就打得火热,需要给你们开个房间吗?”
宛乔坐直身体,连水晶都不打了:“低俗!”
霍晟的视线在他们身上来回穿梭,最终落在宛乔那方,悄声在她耳边低语:“小公主也有春-心萌动的时候啊。”
宛乔的脸一阵红一阵紫,瞪着他的眼睛几乎可以冒出火来。
沈博延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接替宛乔把水晶打破后,他将手机塞到她手里,同时对霍晟说:“我回学校了。”
霍晟说:“我送你?反正都要送宛乔。”
“不了。”沈博延拒绝,“我骑车过来的。”
宛乔跟着说:“我也回学校了。”
霍晟看了下时间,接着对宛乔说:“等我两分钟,我的车钥匙让人拿走了。”
宛乔正气在头上,霍晟一走开,她便扯着背包离开。刚迈出酒吧门口,背包肩带被人扯住,她回头,站在自己身后的沈博延神情慵懒地问:“一起走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小伙伴跟我一样,很喜欢大乔姐姐的呀?
没有也没关系,反正肯定有人跟我一样,很喜欢大魔王的。
哦,听说不包括乔乔……
☆、第九章
第九章
这一带是本市夜生活最丰富的地方,光是这条街就有十来个大大小小的酒吧,从唐楼出来,又是另一片纸醉金迷。
两个勾肩搭背的醉汉迎面而来,不远处有几个染着金发的小混混放肆打闹,也有蹲在角落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地。周遭充斥着颓废与糜烂地气息,就连正在候客的出租车司机,看起来也是奇奇怪怪的。
也许是心理作用,宛乔总觉得有人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心里发慌,她犹犹豫豫地问:“你不是骑车来的吗,怎么一起走?”
沈博延回答:“有两台。”
对上宛乔那困惑的目光,沈博延说:“你哥的。”
宛乔立即否认:“他不是我哥。”
“真的挺幼稚的。”沈博延过去取车,还不忘供出罪魁祸首,“你哥说的。”
霍晟那狗口吐不出象牙,宛乔虽然已经习惯,但此际还是很抓狂:“除了野蛮和幼稚,那坏蛋还说我什么了?”
沈博延半俯着身替她调整骑坐的高度,瞧她那激动的模样,他不禁漾出一丝笑意:“多着呢。”
出发之前,沈博延给霍晟发了条微信,告知他宛乔将由自己送回学校,并借他的山地车一用。不等霍晟回复,他便带着宛乔离开了唐楼酒吧。
他们沿着非机动车道骑车回学校,这一路上,宛乔听着沈博延数着自己的“丰功伟绩”,真的连撞墙的心都有了。
沈博延也许是故意的,也许是没有察觉宛乔的窘迫,他越数越多,数着数着自己都忍俊不禁:“你捣乱的花样真是多,是怎么想到的?”
宛乔没好气地说:“从小说里学来的。女主角对付恶毒女配,用的就是这些招数。”
得到这个答案,沈博延笑得更欢:“难怪啊……”
宛乔追问:“难怪什么?”
沈博延说:“难怪这么幼稚。”
记得第一次跟宛乔见面,是在冼冬雯和宛忠平的婚礼上。沈、冼两家关系很不错,又是世交,因此那天他们一家子很早就到了酒店贺喜,在宴会厅看见身穿一身初中校服的宛乔,若非霍晟告知,他不会相信不远处那位衣着随便,神色淡漠的女生正是今天操办喜事的主人家。
自那以后,沈博延也经常从霍晟口中得知宛乔恶行。在霍晟的口中,宛乔简直就是一个混世女魔头,那恐怖的程度,已经达到所及之处寸草不生的程度,每每提及她,霍晟总是咬牙切齿的。
跟霍晟相交多年,沈博延倒是清楚霍晟的性子。他那种人,要是别人不经意踩了他一下,他也要狠狠地踹回两脚,宛乔在他那里,根本讨不到什么便宜。原以为这种光有一股骄纵的小女生很快会被霍晟压得死死的,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对继兄妹依旧乐此不疲地争斗着,实在出乎了他的意料。
正因如此,沈博延一直都有种错觉,总认为宛乔是那种外柔内刚,勇猛彪悍的女汉子。毕竟,在这世界上,要找到一个让霍晟头疼的人,实属不易。
事实上,宛乔似乎又不是他想象中那样的。那晚意外地收到宛乔发来的游戏邀请,他之所以会爽快地答应,是以为她是一位灵性玩家。她能够与霍晟恶斗多年,在游戏中就算不能做到暴力输出,至少也能在团战一往无前地杀敌。
第一盘开局不久,沈博延就知道自己的推断有误,而自己所希冀的辅助,也是不存在的。
沈博延向来觉得,游戏里的表现能够体现一个人的行事作风。只会向前冲,就算心知即将阵亡也不知后退的,在现实生活中想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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