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萨马斯特学会精灵法术,依样仿照了一个?
“不是仿制品,”扎瑞尔否定了琼恩的猜测,“这就是原版那只,虽然附加了点变化。你看到的资料记载有误,或者是文字翻译的问题,它并没有被毁掉,只是落到了地狱中而已。”
“你这么肯定?呃,不会吧,”琼恩反应过来,“莫非故事里的那个邪魔就是你?”
“不是我,是格莱希雅,”扎瑞尔说,她眉头微皱,看起来有些疑惑,“奇怪,它应该在格莱希雅手里才对,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或许是萨马斯特和那位公主殿下做了一笔交易,”琼恩猜测,“这也很正常吧。”
“格莱希雅才不会和一个巫妖做交易,她一向最厌恶亡灵,”扎瑞尔说,摇了摇头,“算了,回地狱之后我再去问她吧。”
“唔,这恐怕有难度,我听说她七年前就失踪了。”
“失踪?”这次魔姬是真的惊讶起来,“怎么回事?”
很显然,扎瑞尔对格莱希雅还是比较关心的,可惜琼恩也不知道详情,他虽然去过下层界,但待的时间有些短,还不足以让他了解到这种高层机密——流言蜚语小道消息倒也听说过一些,但他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说为好。扎瑞尔见状,也就不再追问。“不管萨马斯特是怎么拿到这东西的,”魔姬说,看着封魔手环,“他这次还真是下了大本钱。”
“哦?”
“封魔手环是有使用次数限制的,”扎瑞尔解释,“你看过的资料里应该没有提及,但确实如此,它是消耗品,一共只能使用四次,而且每一次的效力都会比之前减弱。精灵们使用了第一次,格莱希雅拿到手之后,出于好奇也试了一次。所以它应该只剩两次使用机会——甚至有可能只剩最后一次了。”
“确实代价挺大,”琼恩说,看着沉睡的金发女子,“不过也值得吧,毕竟是巫师之神在凡间的代言人啊。”
虽然素未谋面,但他对面前女子的身份已经确信无疑:塔拉夏—维若拉,现任传道巫师,阿祖斯的选民。
萨玛斯特请琼恩出手相助,借助影火搞定泰拉斯奎,以便完成其干掉阿祖斯、追求魔法女神的终极目标。琼恩向来没有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和萨玛斯特也谈不上什么交情,如今对方有求于己,自然要乘机敲竹杠。萨玛斯特身为著名大巫师,手上宝物着实不少,无奈琼恩全都看不上,双方的谈判几乎一度陷入僵局。最后琼恩终于提出,他要维若拉。
(塔拉夏—维若拉,女,二十六岁,未婚,1348dr出生于英娜丽斯城的一个渔民家庭,童年时即展现出惊人的奥术天赋,被推荐进入银月城大学研习魔法,在校期间加入阿祖斯教会,于1370dr被神祗看中,指定为现任“传道巫师”,也即是巫师之神选民。其人身材高挑,容貌秀美,金发,性格安静,不喜热闹,平常深居简出,曾在阿格拉隆向欣布学习过一年魔法,两人关系密切。)
阿祖斯只是个半神,依附于魔法女神麾下,其自身的教会规模很小,影响力也不大,维若拉成为教会领袖的时间很短,又没什么著名事迹,无法和凯尔本、欣布这些老牌选民相比,知名度并不高。有关她的背景资料,琼恩大致就了解这么多,主要还是听凛说的,但足够了。
“美丽的女性选民”——知道这一点,其实就已经足够了。
前日在阴影镇,琼恩路遇欣布,然后扎瑞尔发表了一段长篇大论,大意是说无论从“美学”还是“实用”的角度出发,琼恩都应该积极地去推倒欣布。作为一个严重缺乏艺术细胞的家伙,琼恩对“美学”什么的并不感冒,但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这点不折不扣,毫无疑问。
推倒欣布的“实用”意义,在于她是魔法女神的女儿,同时也是选民,琼恩能够借此窃取其神力,强化自身,以便应付越来越紧迫的危机。对于这一点,琼恩倒是全无异议,只是推倒欣布的难度太高,暂时无法付诸实施,但道理反正是相通的,这世界上神祗如此众多,神子或者选民又不止一个,只要是女性就行。当然,最好还是要漂亮点的,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心情,否则万一碰到个又老又丑的,硬都硬不起来,那就未免令人无语。从这点来说,塔拉夏—维若拉完全符合要求。
唯一的问题,传道巫师现在是萨玛斯特的俘虏。琼恩要想上她,除非硬抢,否则就得先征得老巫妖同意。
显然,琼恩的要求完全出乎萨玛斯特的意料,他怔了怔,然后摆手,“这不可能,”老巫妖断然拒绝,“她对我另有用途,不能给你。”
“我知道。”
琼恩并不意外,萨玛斯特要击杀巫师之神,其中一个重要步骤就是以维若拉做容器,强制阿祖斯圣者降临其中,也即是说维若拉是他整个计划的关键性道具之一,自然不可能送人——所以琼恩的意思,只是暂借几日而已。
“暂借几日?“
“是啊,
喜欢阴魂请大家收藏:(m.dmbook2.com),第一版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