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也是我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我在信里告诉了他关于加拿大的一切,这里的人们每天过着怎样的生活,这里空气跟上海不同,很多时候都比上海要冷,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他们有的是流浪歌手,有的是老艺术家,但我没有告诉他,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差点死了。
那是我来这里第七天发生的事,那天,我刚布置好了自己的新家,打算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的时候,却忘记了回家的路,在街上转了几圈,还是没有记起来时的路,偏偏在这时候,我又开始胃痛了起来,汗水大颗大颗的掉下来,像泪水。我就这样倚着街边的墙壁蹲了下去,腹部传来的疼痛丝毫没有降低,一阵一阵的疼痛最终让我晕厥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陌生的地方,一家酒吧的休息室里,我当时吓傻了,要知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一次也没有。
正当我站起来打算要走的时候,从外面吵闹的厅里走进来一个人,他头发长长的顺着头顶塌下来,个子很高,看上去有点痞气的感觉,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中国人,或者说亚洲人。人特有的警觉性让我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害怕,没有继续走近,只是站在原地说,“醒了?我看你晕倒在街上,天又快黑了,所以把你带了回来”
“谢谢”,我站在原地,声音很低。
“中国的吧?”,他问我。
我点头。
“一个人?”
我继续点头。
“怪不得,身体不好吧?加拿大这个地方天气冷得早,可比不得中国,身体不好出门的时候多穿点”
那一刻,我突然很感动,异国他乡,听到这样的话,是很催泪的。
后来是他送我回来的,他这人很热心,还主动为我分析了这边的路况,当他问我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加拿大的时候,我愣住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喜欢吗?
很久以后,我才沉沉的说,“距离”
我总是习惯了将我们之间的故事归于距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过去就像一张网,网住了我的所有,我爱的人,现在怎么样,我都不知道,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即使我强迫自己忘记,强迫自己不去想起,可我终究还是没法忘记,或者说,忘得根本不彻底。
他听到我的话后,显然也愣了一下,他兴许是不知道我会这样回答,但是他走过那么多地方,大概也猜到了是一些感情上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在地上画了两条平行线,画完了他抬起头来问我,“你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远吗?”
我看着地上的两条平行线,他们从同一个地方出发,然后伸向相同的远方,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只有一个手指的长度,但是却永远也不会有交集。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沉默不语。
他笑了,“不好回答吧?其实,距离是相对的,得看你心里怎么想”,说完,他又在地上画了两条相交的直线,而不同于刚刚的两条的是,这两条交叉的直线,从开始的很遥远到很近,然后终于有了交集,但最终却不得不又开始变得遥远。我看着它们,究竟那种距离有我心里的距离远呢?我恍惚了。
“过去只能代表人生的一小部分,更多的还是远方,但如果想往前走,只要下定决心了。过去并不会干扰你,相反一个有故事的人,人生会更有意义,交叉的比平行的更有意义,你难道不觉得吗?”,他说。
“你知不知道你有一种魅力?”,他见我不说话,突然说道。
“嗯?”
他抬头望着天空想了想,似乎,想在脑海中寻出那么一个词来形容他所说的那种魅力。
“认识你的人,都会莫名地为你悲伤,也不知道悲伤什么?”,良久他才说,“可能你的故事很伤感吧”。
我短暂地愣了一下,才笑出声来,“这是哪门子的魅力”
“总之不管怎么说?换一种心态去看人生,也许你就会有全然不同的发现,在我们这些人看来,青春和爱情都是用来祭奠的……好了,我得走了,如果有幸再见,我一定要听你的故事,现在就不打算听了,等你有勇气讲出来的时候,我在洗耳恭听”
“后会有期”
他走出了很远,我才对着他一路挥手的背影说,“后会有期”
其实,后会究竟是有期还是无期,我想,我们都不知道。
他是一个流浪歌手,偶尔去酒吧唱唱歌,但大多数的时候是去下一个地方,他告诉我他对加拿大的每一个城市都很了解,但其实他在哪个城市都呆不长久,因为他注定了漂泊。
他没有骗我,从那以后,我就真的再没有见过他了,或许他去了加拿大的其他城市,或许他去了世界的其他地方,总之不管哪里,是他的远方就好。
我在这个城市安定了下来,我不知道我属不属于这里,但是我却不想走了,三年了,离开上海辗转美国到这里来已经三年了,不长也不短,掐指算来一千多个日夜而已。
时间恍如白驹过境,一晃眼已经很多个年岁从我们身边、指尖、记忆里消逝了。
我已经渐渐地习惯了多伦多,习惯了这个城市天晴、下雨、落雪、雾蒙蒙的样子。
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厦中央,最显眼的位置,那个大屏幕上的人。逃了三年,此刻才发现,原来,时过境迁,是这个世上最悲伤的词语,原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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