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意不去。
“叫你们带好师妹,叫你们散散心,不是叫你们打架!梨园子弟学功夫,是为了打架吗?”
四个孩子跪在堂屋里,个个都不敢抬头。脸上身上,都是混沌的灰土,樱草的衣服扯破了,天青和竹青,更是一塌糊涂,满脸青一块紫一块,嘴角带血。
“师父,师哥是为了帮我……”樱草怯怯地开口。
“闭嘴!全都作死!”
白喜祥手里拿的戒尺,直哆嗦。想抽他们一顿吧,不忍下手;不抽他们一顿吧,实在没个教训不成。
“都给我跪院子里去!晚上不许吃饭!”……
不吃饭,也没什么。
但是樱草的镯子丢了。
“怎么丢的?”天青连忙捋起她的袖子查看,雪白的小手腕上还有擦破的血痕。这绝不是自个儿脱落的。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那个人推我的时候,撸了去了。”樱草拼命忍着眼里的泪。
天青拧紧了眉。他知道这个镯子对樱草的意义。它一直戴在樱草的腕子上,从打他救下她的那天起,到现在,已经四年,从未离身。镂空累丝的一只凤凰,眼睛上镶了一粒小小红宝石……镯子是活口的,随着年龄增长,手腕渐粗,镯口也渐渐拉开,就快戴不下了,但是那是她对自己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了的爹娘,最后的一点记认,一直珍爱地戴在身边……那该死的灰鼠领小子!自己什么都有,却撸去人家小姑娘的一只银镯!
天青焦躁地在河边转悠,眼睛扫着地面,扫着路过的每一个少年。在地面上找到的机会,基本没有,还得着落在那少年身上。打架过后,已经快一星期了,他指望着那个少年能拉队回来报仇,没想到那个孬种,就此销声匿迹,连风筝也不再来放。天青却去哪里找他?连樱草的爹娘,找了四年,都没见一点消息!天青把护城河边经常出现的面孔,都记了个熟,但就是不见他想找的那个少年。静水深流,城门高大壮丽,蓝天白云下,一个个的大人小孩,喜乐地遛着弯儿,放着风筝,就他一个人,眼睁睁地,盯着路过的每一个身影。
这几天来,河边多了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瓜皮帽,马褂,蓝缎子夹袍,穿得挺体面,却也跟天青一样,不看景,只看人。这天一早,他盯上了天青,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
“小小子儿,”他走过来,亲热地招呼:“你找什么,丢东西了吗?”
天青一惊。回头望去,中年人和善地笑着:“你是不是找东西?”
“是。您捡着了?”
“咳,你先说,你丢了什么?”
天青心里掂量来掂量去,犹豫了好一会儿,方说:“一只镯子。”
那中年人,眼睛猛然一亮,伸手按住了天青的肩,像怕他跑了似的:“什么样的镯子?”
天青向后退去,挣脱他的手:“银镯子,累丝凤凰的。您捡着了?”
“嗯,我捡着了。”中年人凝视他一会儿,伸手从怀里掏了件东西出来。
小小的银镯子。镂空累丝的一只凤凰。眼睛上镶了一粒红宝石。
一阵狂喜,旋风一样席卷了天青的全身。他高兴得手都有点抖了,伸开双手来接:“我谢谢您了这位爷!”
那中年人却一缩手,又把镯子收了回去:“你先告诉我,这镯子的来历,我看看对不对。这是姑娘家的物件,你不是物主吧?”
“不是。这是我妹子的,上星期丢在这儿了。”
“谁给你妹子的?”
“一直就是她的。”
“你亲妹子?”
天青有点怕了。这中年人眼睛灼灼发着亮光,脸急切地探在他的面前,每说一句话都向前凑一点,逼得天青步步后退。他的小心灵里,开始胡乱设想着各种危险的可能,但是他不能跑,樱草的镯子还在这人手里呢。
“不是,收养的。打拐子手里救下来的。这镯子是她的,还我吧,大爷,您要什么报偿,咱们可以商量。”
那中年人目光灼灼地打量了他半天,说:
“我不能给你,得直接还给你妹子。”
天青警惕起来:
“你见我妹子干什么?人家女孩子家家的。”
中年人蹲下来:
“我认识她。她叫樱草,今年九岁了,对不对?”
☆、第三章四郎探母
中年人姓颜,名佑甫,是西城麻状元胡同林府的管家。
林府的祖上,出过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名唤林树棕,浙江宁波人。林树棕本是个读书人,屡试不中,愤而入伍,旋以武功得到上司赏识,荐为把总。到了雍正朝,浙江一带海贼作乱,林树棕率军剿灭,升为守备,随后,又一举平定江南三省白莲教之患,以生擒敌首的大功封侯,子孙世袭。
汉人封侯,有清一代,屈指可数,林门望族,可谓显赫一时。之后数十年,林家历经官场倾轧,削爵降职,逐渐没落,但是仍有一定势力。到了宣统年间,嫡系传人林墨斋,早年从军,后来在善扑营任职,清亡之后赋闲在家,今年五十四岁。
虽已失去了官爵,不复有当年的权势,但是绵延上百年的望族,非同小可,林家家门依然豪富,麻状元胡同周围一大半的房院,都是他家地产。林家自住的宅第,前后五进院落,东西各带跨院,纵横数里。只是林家的人丁,始终不甚兴旺,林墨斋娶妻之后,又先后收了三房姨太太,总共也只生了五女二子,珍爱的大儿子,又不幸患病早夭。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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