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只听身后一片“扑扑咚咚”的响声……顷刻间,像决了口的水一样,人们都从他身边快步涌过去了。
当马天成再次回过身来的时候,他看见村口的士路上,到处都扔着一些红薯、豆荚和掰下的青玉米……
那三个站在一边的人竟然没敢走,他们仍然傻傻地立在那里,脖子上仍挂着他们偷来的庄稼。于是,马天成对那些基干民兵说:“去,掂个锣,拉上他们去游村,游三趟!看他们还偷不偷了!”
在这天傍晚,吃饭的时候,锣声响了,村人们全都跑出来围观。只见那三位被当场捉住的“偷儿”,脖子上挂着他们偷来的庄稼在游街……而众多的“偷儿”却暗暗地吸了一口凉气。
年轻的马天成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产生了一个近乎伟大的念头:我就是他们的主,我要当好这个主。
十天后,村里的盗窃风不那么盛了,没人再敢偷地里的庄稼了。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马天成来到了孙布袋的家里。
孙布袋是个光棍汉,人高高大大的,也算精明,就是“虫”了一点,太惜力。于是,三十多岁了,却找不下个媳妇。他的爹娘都早早地下世了,独自一个人过光景,日子就显得很邋遢,很艰涩,很没有意思。村里搞大食堂的时候,他是热烈欢迎的,因为从此可以不做饭了。
食堂一散,他就没辙了,家里连个像样的锅碗都没有,他也不置,终日就是掰俩玉米。扒几块红薯,偷二两芝麻,烧烧吃吃,对付着过日子。时间一长,就偷出惯性、偷出水平来了,也偷出了一种愉悦:偷对他来说变成了一种技巧,变成了一种玩赏,变成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奇遇和潇洒,变成了生活里的“女人”。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偷的,没有什么是他偷不来的。
夏天里,他光身一人在场里睡觉,半夜他赤肚肚儿摸到邻村的瓜地里,一根线都没带,竟然一次偷回去十二个大西瓜。说出来都没人相信。问他怎么能一次抱走十二个西瓜用瓜秧打成“十字结”绕在瓜上,尔后用“屎克螂滚蛋儿”的方法,扯一个十个全动……他说,看瓜的打一声马噜,他就扯一下瓜秧,瓜就跟着轱辘一阵子……瓜秧结实着呢;冬天里,他在仓屋里帮了两天忙,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他就能偷去一碗油!
油是很不好偷的,可他竟能带着满满的一碗油,大甩着手从仓房里走出去,还能让人看不出来。这事本来也没人知道,后来还是他自己卖弄说出去的。人家问他,咋能把油弄出去?他说,这还不好办。说着,就给人们演示了一番。原来,他先是仰起身,平仰,跟着紧吸几口气,把肚子吸瘪,尔后再折下身子,把满满一碗油平贴在肚皮上,再反扣过来,用布条勒紧,肚子紧吸着那碗,碗就掉不下来了。
就这样,他大甩着手,气昂昂地把油偷出去了。平日里,他还在衣服上缝了很多布袋,可以说浑身上下都是布袋。他没老婆,那些布袋都是他自己粗针大麻线缝上去的,一到地里,见啥都往腰里塞,于是人送绰号“孙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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