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言情、乡村香艳等小说一览无余!李小伟大大咧咧地走在村道上,过路的行人对他都是一惊一乍,就像大地掀起一个大锅了起来。
李小伟变得师呆了,而且浑身透着聪明劲,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传遍了山岭村的各个角落。
回到家,看到赵小翠正坐院子里给他补衣服,有部凤凰牌的脚踩缝纫机,这是她结婚的时候,娘家送的嫁妆,已经用了快二十年了,都成老古董了。还别说,这种缝纫机,村子里面几乎家家都有。
“妈妈,你又在补衣服啊?”现在的李小伟,声音叫得不紧甜而且还敞亮。
赵小翠没有抬起头,满嘴的埋怨:“你这傻小子,一整天就像一只猴子,连衣服也总是弄得七破八破,不给你补衣服,就怕你没得穿?”
“妈妈,我已经变得不一样了,以后再也不会像猴子,而是像一只兔子这么乖?”
这小子太阳从西边升起,现在说话不紧流利多了,而且声音还很甜,从来就没这么惹人爱过,抬起头一看,激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苍天终于开眼,让她的傻儿子喝到了赵仙姑的仙水,人不紧变得师,最重要还有一股活灵活现的精灵劲。
双手合十,对着苍天祈祷一下,站了起来,来到他的面前,拉过他的手,啧啧称奇,这浑小子的手也变得这么滑嫩光溜,喜不拢嘴地说:“小伟,这是咱家的大福气,你终于喝到了赵仙姑的仙水,变得这么活泼可爱,以后就不怕找不到好姑娘了?”幸好还没叫张冰玉去邻村找那傻姑娘家做媒去,不然的话,就亏大了。
“妈妈,我不是喝了赵仙姑的仙水,而是吞了一条小金蛇才变成这样子。”
“真的?”
今非昔比,以前觉得李小伟能娶到那个傻姑娘,是天大的福气,能传宗接传就阿弥陀佛了。现在可不一样,如果让自己这么可爱的儿子去娶那个傻姑娘为妻,天大的不幸。
“小伟,晚上娘就给你煮些好吃的,咱家也好久没炖红烧肉了,我这就去给你买一斤回来炖。”
“妈妈,还是让我去吧?”
“好吧,你去就你去。”赵小翠从怀里抓出十块钱来,放到他的手里,叮嘱道:“小伟,一斤只要八块钱,你可不要全买,能买五块钱也可以?”
“好的,妈妈,我走了。”说完话,就蹦蹦跳跳地离去了。
看到李小伟离去的背影,赵小翠喜悦得眼睛润湿了,吞小金蛇也好,只要能变成这样子,就谢天谢地了。
经过张大脚的家,看到大门关得紧紧的,不知道她现在怎么了,眸光撩上殷切的关心,也怪自己,这么不懂事,举起右手,轻轻地敲起门来。
“谁啊?”人的脾气不好,说话的口气就会很冲,张大脚现在的心情根本就好不起来,早上给许春秀写了保证书,越想越憋火。
“张大脚,我是李小伟啊?”充满磁性的声音,温柔中带有五分男子汉的气概,清脆而嘹亮。张大脚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李小伟怎么会有这么悦耳的声音,反正她巴望着能找到他,许春秀能知道她跟李连国的事,十有七九是他通风报信,今天她只有见过两个人:一个是李小伟,另一个就是许春秀。越想越觉得这事来得蹊跷,打死都不会相信李连国会不打自招。
“是小伟啊,我这就出去给你开门?”抓来一根大大的木棍,放在门后,等一下把他骗进屋,就来个棍打李小伟。
心里有气恨不得立刻发泄,走起来就快,一瞬间的功夫就来到大门前,拉开门一看,哇塞,大师哥哟?
张大脚连看十来眼,瞅得春心荡漾,肿脸泛红,心跳急促了起来,几十个念头化成一个个波涛撞击着她的心岸,心里在呐喊:“真的太师啦,要是能跟我,就算少活十年也甘心。”她发觉已经对这个倜傥的李小伟一见钟情,就算为他去死,也是心甘情愿。
张大脚终于回过神来,由于太兴奋,差点润湿了短裤,眸光放醉,声音很甜:“你真的是李小伟吗?”
李小伟点了点头:“是的,我吞了一条小金蛇之后,就变成这样子。”他到现在还没看过自己改变的容貌,心里开始好奇了起来,想看个究竟,到底变得咋样了?
“那也不错啊,看起来既好看又精灵,进来坐吧?”
“我本来就要进去,要给你治病,不进去可不行。”
张大脚咯咯地笑了起来,说:“小伟,我可没有病?”
“你被马蜂蛰了,这不是病吗?”
看到李小伟一脸正经,不像是开玩笑,而且还是很有把握的口气,这小子如果是以前的傻样,张大脚肯定会毫不客气地给他狠狠的踹上一脚。今非昔比,他现在变得这么可爱,让思春的想吃上两口,对他的话虽半信半疑,但还是很乐意让他进来。
张大脚把门给关上了,李小伟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看来这个身上那一沟的农田以后就得让他来播种了。李连国从此得靠边站,跟这个老棒槌比起来,李小伟有十足的自信。
来到屋里,张大脚满脸陪笑,给他倒水送茶,从抽屉里面抓出一包糖果来,递到他的面前,喜滋滋地说:“小伟,请吃糖,这是我小叔从县城拿来给我的,很好吃。”这种糖,连李连国都没得吃,李小伟吃上了可不费吹灰之力。
从这糖果上,就可以看出两个人的差别:张大脚跟李连国肯定是逢场作戏,贪图的就是闺房寂寞,能享受鱼水之欢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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