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机前的他,眉色干净,优雅,自信。
白皙肌肤,微眯的双眼,高挺的鼻子,有着优美弧度的脖颈……初见时,他便惊艳了她的时光。
他夹在一堆书模中间,闪闪发光,像火热的星球,吸引童乐乐飞蛾扑火般地靠近,却用自己的光和热烫伤她的生命。
而童乐乐亦是心甘情愿被他所伤,只因这光是滋养她幸福的源泉。
只要能在看见他的地方,不管多远,她都会追随。
就这样,童乐乐成了林锐最忠实的小跟班,风雨无阻。林锐到哪儿,她便偷偷地跟到哪儿。
萧潇不止一次嘲笑这样别扭的童乐乐,说她患了单相思综合症,是爱情的胆小鬼,幸福的逃兵。
萧潇看着爱的卑微的童乐乐,又说,趁年轻,想爱就爱,敢爱就说,被拒绝也没什么大不了,天又不会塌下来。再说,你个不高,即使天塌了,有高个顶着。
说完,萧潇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生怕童乐乐不明白似的,附赠温情脉脉地凝视,童乐乐被她暧昧的眼神瞧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想,她一定是脑袋被门夹了,才会替萧潇写情书给学长。
每天清晨,她总会遇到晨练的林锐,美好的相遇,始于童乐乐坚持不懈的踩点蹲点,灿烂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
日复一日的努力,守得云开。
咖啡馆的不期而遇,是童乐乐青春期最难忘的一件事。
那一天,天空下起了豆大的雨,打在窗玻璃上的雨点,像在心尖跳舞的琴弦。童乐乐坐不住了,慌里慌张地喝了一口黑咖啡,便匆匆起身离去。
她还有很重要的事没有做,给杂志社的画稿,她还没有传过去。
匆忙之中,遗落了东西。
一本书,一个封面,一张脸,出卖了她的暗恋。
童乐乐浑然不知。
就在她打伞准备冲入雨中时,后胳膊肘被人抓住了。童乐乐一脸茫然地回头,对上一双澄澈的丹凤眼,瞬间有种世界颠倒的快乐感。
假如爱有天意。
“不介意我跟你撑一把伞吧!我没带伞。”
林锐纯良的表情,童乐乐溃不成军。
这么蹩脚的理由,也只有他能说的自然而然。
她不由自主地递出雨伞,林锐接过,两人在雨中漫步,银杏铺了一地,像金黄的地毯,美的像神话。
慢慢地,慢慢地,他们交往了。他们熟透了的时候,童乐乐才敢问,那天为什么要追上他。
林锐意味深长地笑了,暖暖地说:“每次遇见,却从不打招呼。我虽然不是史上最帅的男人,但也不丑。你花痴的眼神,我又不是眼盲,怎么会看不见。早上,有人敲门送早餐,却不见身影,够神秘的哦。咖啡馆落下的书,每页都写着我的名字,我再傻,也不会不认识自己的名字吧!这么深情的告白,我若不回应,以后谁会来追我。”
童乐乐傻了,没想到一本正经,高高端着的林锐,也会有如此臭美、自恋、自大的一面。
果然,人不可貌相。
他们交往,无人察觉,除了八卦天后萧潇。所以,他们分开,也无人知晓,就像冬天寒冷的北风刮在脸上,凛冽刺痛。一时的疼痛,并未放在心上,等到春暖花开,阳光明媚时,有谁会去回忆那一刻的阴冷。
只是,经历了凌迟般的痛楚,童乐乐渐渐变得麻木,变钝了。她想她会忘记他,忘记也好,给彼此一个以后狭路相逢,见面不尴尬的理由。
她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时间来洗涤,好还一个完整的自己。她要的是涅槃重生,而不是沉醉在回忆里,欲生欲死。
分手那天,她很平静,没有哭,也没有闹。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事,那么多的人,她早已明白自己爱上了怎样的一个人。
她知道他是长情的男子,因此,当他的初恋女友来找他哭诉时,她便知晓,他无法拒绝前女友。
柔弱女子,梨花带雨,一张俏脸,清纯可人。
一颦一笑,浑然天成。
这样相对,她已是他们的背景布。
黯然退场,的确令人心碎。
童乐乐只觉昏天暗地,手不是手,脚也不是脚,如行尸走肉。困在黑暗的心境中,看不清未来的方向。
她把自己扔在没有窗帘的房间里,大大的落地玻璃,挡不住刺眼的阳光,明**人的光线,由不得人停留。
童乐乐走出了狭小天地,守在门外的萧潇看着瘦得脱了人形的童乐乐,捂脸痛哭。她的模样,好像失恋的是她自己,而不是那个叫童乐乐的傻瓜。
所以,童乐乐以手扶额,无奈地说,有你这样的朋友吗?我好不容易心绪平稳,你又来搅合,你的身上只差一块损友的名牌了。
听到你还能开玩笑,真好,你终于活过来了。萧潇说。
你手里拿着什么东西,看起来挺沉的,是个大家伙。童乐乐一边说,一边直往萧潇身后钻。
萧潇推了一把童乐乐,童乐乐脚下不稳,往后一跌,顺着墙就滑下去了。
天哪,你这是遭了多大的罪,才把自己搞成弱不禁风。萧潇气死人不偿命地尖叫道。
她躺在病床上,被萧潇勒令不准下床,这不许做,那不许碰,管得比医生还严。
有时,她很感激萧潇,从小没有母亲的她,未曾享受过来自妈妈的疼爱和呵责,而萧潇有意无意中扮演起了母亲的角色,管这管那,对她抱有各种期望和要求。
她和林锐分手时没哭,受到林锐前女友奚落时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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