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角落里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风云人物,听着三五成群的话头话尾,悄悄记下oa的一切,经过成绩榜的时候都会在向谅这个名字上流连几秒,连数学课上听着老师讲坐标系,他都会得意又甜蜜地想,这个人和我一起做过这样的一件事。
怎么样的一件事呢?他花了好些时间去想明白这样的情绪是什么,毕竟他算不上敏感更算不上聪明。而当他终于在考卷上写上“喜欢”的时候,他早就迈出了青春期,错过了“犯罪”的追究日期。
他学习,工作,用红茶调的古龙水,然后独自抽着烟,闻着烟草的气息想着一个人。他要成为一个还不错的大人,至少日后看到那个始终挺立脊背的骄傲的人,他能够从容而体面地打个招呼,和他说句“幸会”。
“一个招呼就好。”他自顾自地说。
所以当他知道向家垮了的时候,他知道向谅把所有的资产都抵押出去的时候,他知道无数的人想把向谅的骄傲压断的时候,他不允许。他希望向谅始终是那个抛掉所有伪装肆无忌惮地拉他一起做“共犯”的少年,可以乖张,可以任性,可以闹腾,怎么样都行。
他喜欢一个人。那个人让他从“共犯”成为了“唯一罪犯”,罪名是“单恋”。
向谅现在在一个自媒体公司做策划——和他的本身的专业南辕北辙。是金曦帮忙找到的工作,也不知道金曦怎么办到帮他把向家人的身份瞒得滴水不漏。只是他运气不太好,最近在做的一个项目和变成了暴发户的同学有相关关系。
他已经完全没有对那人高中时期的印象了,反正依他没破产前的了解,男人是黎家养的一条狗,乱吠成性也就罢了,被黎家卖了还乐呵呵地给数钱。
一想到那个肥头大耳的傻叉现在还压着自己的策划,他的眼皮就跳了好几下。
简直晦气。他揉了揉眉心,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喂?”
“向谅,我在你家楼下呢。我来接你上班。”肥头大耳男油腻兮兮的声音就传进了向谅的耳朵。
“我在公司了。不好意思。”
“哦?”男人呵呵笑了几声,兀自挂了电话,恶心得向谅翻了好几个白眼。
“我接你上班吧。”刚好端出早餐的金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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