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即便是这样,要是以后约的次数多了,长期以往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费用。
头一次李阳旭变身成狼的那一回事后他没有找乐乐分摊回账单,乐乐为此还特意去问过一遍,被他岔开话题带过去就没再追问了。
然而第二次开始,在订酒店前李阳旭会先将酒店选好发给乐乐,订单上会直接显示价格,要是乐乐没问题,会当场将一半的费用转到他的支付宝上,李阳旭也没说什么,似乎默认了这么一种aa账单的方式。
乐乐在想,到底有什么别的更好的方法能降低这笔支出呢?
他有建议过要不要去那些经济型公寓,被李阳旭以上述理由推拒了,想邀请李阳旭直接来他家,又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暧昧,会将他们好不容易才变好那么一丢丢的关系再次弄得复杂起来。
乐乐想,现代人口袋没两个钱,连炮都打不起了。
乐乐本身就是半个月光族,偶尔存存钱,可大概是觉得自己不会有养育后代的困难,遇到想买的东西一般不会犹豫多久就直接出手,所以比起完整的月光族,他又好上那么一点,好歹有点小存款,可是工作多年,那点存款还真的不够看。
他掰着手指头算,以他们现在打炮的频率,一周最低一次,最多能去到三次,那么一个月最低四次,最高能有十二次,平均下来一次大概三四百的费用……
乐乐脸都黑了。
难不成他每个月要不吃不喝只为打炮?!
如此一想,为了钱包的健康着想,他是必须得采取点什么措施了。
恰好在这个时候,由于在九阳的项目上做出成果,上司黄彦明让乐乐也参与到公司接下来的一个大项目中。
这个项目的合作方是鹏飞的老顾客,每年在广告费用上投入过千万,这么大的项目当然不可能由乐乐主导,但能参与进去的都是项目组的一把手,开会时乐乐甚至看见两个老前辈也在场。
乐乐一个小主管在这个大项目中又成了个跑腿的专员,执行项目时哪里需要搬哪里,同时还要负责九阳的项目,一根蜡烛两头烧,忙得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
所以当李阳旭提出下一次“约会”时,乐乐灵机一动,向他提了个建议。
他状似无意地跟李阳旭说:“我这边还有工作要忙,你这个酒店离我公司太远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下班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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