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望远镜对准家门。天花胡同虽然名为胡同,但其实是一条几十米宽的街道。县城南部那些送孩子的人都从这里经过。此时正是上学的时间,胡同里繁忙起来。高年级的孩子大都自己骑着自行车,那些男孩子骑的多是那种粗轮胎的山地车,女孩子的车型比较传统。男孩子们上身几乎伏在车梁上,高高地撅着屁股,贴着骑车女孩的身边,或是从两个骑车女孩中间猛地窜过去。
我儿子和他的狗出门了。先是狗钻出来,然后是我儿子侧身出来,他把门开得很窄,真聪明,让两扇大铁门大开大合既耗时间又费力气。他们锁好了门,从第一个台阶直接蹦到地上,然后往北走。我儿子似乎跟一个骑车路过的男孩打了一个招呼,大狗对着那男孩吠叫几声。他们从天花理发店门前经过,天花理发店对面是一家专门制作玻璃鱼缸、兼卖各种观赏鱼的小店。店门东向,阳光灿烂。店主是一个曾在棉花储运站当过会计的退休老人,老得很体面。他正把一缸缸鱼搬出来。我儿子和他的狗蹲在一个长方形的鱼缸前,专注地看着鱼缸里笨拙游动的大肚子金鱼。小店主人似乎对我儿子说着什么,我儿子低着头,我看不见他的嘴。他也许回答,也许不回答。
他们继续北行,来到天花桥上。我儿子大约是想到桥下去,被大狗咬住了衣襟。真是一条忠诚的好狗。我儿子与狗争执着,但他终究不是狗的对手。但我儿子终究还是捡了一块砖头扔到桥下,溅起一片水花。我估计他砸的是水中的蝌蚪。一条橘黄色的狗对着我的狗叫着,并友好地摆着尾巴。农贸市场的绿色塑料遮雨棚顶在朝阳下闪闪发光。我儿子几乎是每店必停,但大狗总是会用咬他的衣襟、撞他的腿弯子,催促他快走。走进探花胡同后,他们加快了速度。这时,我的望远镜也开始在探花胡同与新华书店大门前来回摆动。
我儿子从裤兜里摸出弹弓,瞄准了梨树上的一只小鸟。那是我的同事陈副县长的家,他是清朝道光年间那位探花公的后裔。盛开的梨花枝条从墙头探出来,小鸟就在那上头。庞春苗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新华书店的大门口。儿子、狗,我顾不上你们了。
春苗穿着一条洁白的连衣裙,不是我“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确实亭亭玉立。洗得干干净净的脸,什么也没抹、什么也没搽,我似乎闻到了清新的檀香皂的味儿,似乎闻到了她身体上那股让我痴让我醉让我仙让我死的味儿。她脸上带着微笑,亮晶晶的眼,微露的闪烁着瓷光的牙,她在看着我,她知道我在看着她。正是上班的高峰,大街上车来人往,摩托车喷吐着黑烟在人行道上乱窜,自行车胆大妄为地逆行,轿车趾高气扬地鸣着响笛,这些,本是我极其厌恶的,但今天,竟也变得美好起来。
她一直站到她的同事们从里边推开大门时才进去。进去前她将手指按在唇上,然后对着我抛过来。她的吻像一只蝴蝶,穿越马路,飞到我的窗口,在窗外上下翻飞,然后飞到我的嘴上。真是一个好姑娘,为你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惜。
秘书送来通知,让我上午去县委大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讨论在西门屯建设旅游开发区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所有的副县长、县委、县府各部局负责人,还有各银行第一把手。我知道,金龙这一票玩大了,但在前面等待着他的,与在前面等待着我的,似乎都不是鲜花和坦途。我预感我们哥俩的命运都会很惨,但我们都不会就此止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是真正的难兄难弟。
就在我收拾好文件要离开办公室前,我又拿起望远镜趴在了窗口。我看到我儿子的狗引领着我妻子,穿过马路,径直地对着新华书店的大门走去。我看过莫言几篇写狗的,他把狗写得似乎比人还精,我一直嘲笑他胡编乱造,但现在我相信了。
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
我把你儿子送到学校时,一辆银灰色的皇冠牌轿车也缓缓地停在学校门口。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孩从车里钻出来。你儿子很洋派地对着那女孩招招手:“嗨,庞凤凰!”那女孩也对你儿子招招手:“嗨,蓝开放!”他们并肩走进校门。
我目送着轿车飞快驰去。庞抗美的气味在我鼻边缭绕。类似于新锯开的槐木板材的气味曾经是她的气味的基调,但现在这气味与新出厂的人民币的气味、法国香水的气味、高级时装的气味、名贵首饰的气味混杂在了一起。我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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