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伊莎的食量不小,路鹿怕两个人吃不够,就加钱多要了一些烧饼。
本来考虑到女孩的肠胃,他打算订一些清淡的。
但想到阿伊莎吃小笼包时发亮的眼睛,他就还是订了羊汤。
汤水比较好消化,烧饼泡在汤里也容易下口。
最关键的是古印度人也吃羊,对羊肉没有忌讳,所以千挑万选之下,他没有订黄焖鸡,而是选了羊肉汤。
阿伊莎生活的地方处于热带,一年四季都很暖和。
所以一下子接触到寒冷的天气,她相当不适应,即使开了暖气也没用。
但是,当温暖的羊汤入口,她的不适应仿佛就烟消云散。
羊肉性热,有暖身的作用,一碗羊肉汤下肚,阿伊莎冰冷的身躯立时暖和起来,让她觉得很舒服。
吃饱之后,阿伊莎打了个哈欠,但是她舍不得画册,强打起精神继续看画。
见她难受的样子,路鹿告诉她下午和晚上还能继续看,于是她就不再坚持,躺回床上,开始午睡。
下午,阿伊莎睡到自然醒,继续看起之前没看完的画册。
后来,她又被拼图吸引,试着一点点把拼图复原。
当她把一副拼图拼完,时间也到了晚上。
路鹿等安闲离开,两人吃过晚饭,就把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开始思考女孩的去处问题。
老实说,他是不能留下女孩的。
一切异世界生物,一旦离开便利店就会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
就像鼠标,虽然在店里住着,但是等便利店拆迁,他还是要找接盘侠把它送走。
他之前问过鼠标,鼠标死也不愿意回自己的世界。
想到鼠标是怎么来的,路鹿默默给它点了个蜡,大概它那里猫很多,鼠标被猫吓破了胆,才这么惧怕回自己的世界。
转回阿伊莎身上,女孩和不惹人注目的仓鼠不一样,不能一直把她放到房间里。
而且仓鼠很小,便利店的空间够它活动。
但人,在狭小的地方呆久了心里会出现问题。
路鹿不可能把阿伊莎留在店里一辈子,更不能让阿伊莎回原来的世界。
女孩自己说过,回去她就会被送去当庙妓。
这和被送给老头子,等他死后殉葬一样凄惨。
送她回家行不通,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靠谱的客人,让他作为抚养人照顾阿伊莎长大。
这位客人最好身处的社会比较文明,这样阿伊莎的生活才能有所保证。
只是,找谁比较好呢?
路鹿首先排除了杰尔西老师所在的世界。
杰尔西很久以前做过实验,他曾和一只地球上的甲虫签订契约,然后把它带回了斯纳城。
据杰尔西研究,和生物签订契约后就可以把它带去自己的世界。
既然甲虫可以,人大概也行,但是杰尔西的世界那么小,恐怕供不起阿伊莎。
把阿伊莎送到杰尔西的世界,妥妥的会被当成女怪物,一个世界都供不起她的消耗,所以看起来最和平的小人国,不能是阿伊莎的归宿之处。
思索间,便利店里陆续有客人到来,路鹿一边应付起生客的需求,一边等待熟客。
这天他的运气不错,一晚上接连有好几个熟客来访。
于是,他就和他们讲了阿伊莎的事,然后详细地问了他们世界的事。
在双方都清楚后,他开始征询这些熟客的意见,问他们谁愿意收养阿伊莎。
“店主,别指望我了,我自己还在吃人的皇宫混呢,收养一个小女孩,这太难为我了。”
听完阿伊莎的故事,洪易难得放下了手机,没有打游戏。
但是,他一个在别人手下混日子的年轻太监,收养一个干女儿,着实不靠谱。
第八十七章
“咦, 是这样吗?我看电视剧里的公公,他们有很多也收养了干儿子干女儿,为什么他们行?”
“还有三国的那个曹操,他父亲曹嵩不是也被过继给了一个太监吗?后来他的出身被人诟病, 被称作阉人之后,不就是因为这个?”路鹿问。
“哦, 那些是大太监, 我还年轻,不能跟他们比。”洪易道:“而且我上司还没有收干儿子, 我在他之前收了,他还不得宰了我。”
洪易在吃人的皇宫混,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安全的环境。
另外, 农耕社会的古代大多都是对女子有束缚的。
即使类似于华国古代的社会比古印度好很多,但比起现代社会也差得远, 算不得好去处。
说话间,李卡拉哼着歌走进了店里。
她一来,就摊开手对路鹿道:“店主,我把信号弹带来了, 下次见面,你就把它交给那个遇难的人吧。”
“谢谢你,卡拉。”路鹿朝她道谢:“我会催促胡里准备好谢礼的, 你要的是贝壳对吗?”
“对,是贝壳。”李卡拉期待地道。
在路鹿和李卡拉交谈的时候,洪易和在店里蹭吃蹭喝的吸血鬼猎人继续讨论。
自从宋程回去参加科举后, 这位穷逼猎人的日子惬意了很多。
尽管之前他能蹭免费的临期食品吃,但是和他人分享,自然没有一个人独吞满足。
除了他以外,其他熟客都没有穷到这个份上。
于是,罗盘终于过上了每天都能吃饱的日子,甚至能攒两个钱,时不时买点劣质的假酒喝。
“喂,老罗,我不能养,但我觉得你可以啊。”洪易道:“你的世界连吸血鬼都有了,给阿伊莎伪造个身份不难吧?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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