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结识了李烈风这个疯痞子以后,夏晗也成了夜色的常客。说常也不是真的常,每个月总会来报道个一两次。
他不是很喜欢这种太过聒噪的环境,一般也就待上一个多小时便离开了。
但这次,又有些不一样。
唐烨走在前面,回过头,状似关切地问:“怎么了?”“紧张吗?”“要不,我们回去吧!”
夏晗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又不是丑媳妇见公婆,紧张个什么劲。现在走了岂不是更落人口实,他还没那么扭捏。
只不过,真真是别扭了一点。
已经预见到李烈风见了他一定会----
“夏哥,”疯子张开双臂,一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架势,扑上去要和人来个热情拥抱。
唐烨一招太极八卦连环掌挥退了趁机揩油的可疑人物,并一本正经地下发禁止接近令。
李烈风不甘心,揉揉被捶痛的肚子,感慨万千,“夏哥啊夏哥,你真是把唐烨害惨了。”
唐烨的故事作为资深竹马,他再了解不过。并且毫不怀疑那夏晗若是一辈子不出现,他家小叶子真就得打一辈子光棍了。
郑姐姐一向自诩圣贤,端庄稳重是美德,但今儿----破戒就破戒吧,比还的情节,她怎能不八卦。来,说说,你们是怎么相认的?
当然众人最关心的是:在得知真相那激动人心、电光火石的一瞬,你们,亲了吗?亲了吧!做了吗?做了吧!
酒保阿南借着添酒,人往这边靠近,伸长了耳朵。
夏晗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唐烨倒是大大方方,表情一如既往地欠揍,“亲上了,还没做。主要我魅力不够,需要再加把劲。”
借着矇眬灯光的掩饰,夏晗从头红到了脚。想着回去要和唐烨断交,断得越干净越好。
李烈风大悲大嚎,我们小叶子的初吻啊,终于被夺走了,你不再是我单纯的小叶子了。夏月光,这亲都亲了,你可要负责啊!赶紧把人娶了吧!
闹腾了好一阵,八卦的几人才终于消停。
台上音乐渐响,有人唱起了歌。
李烈风提议唐烨也来一首,纪念有生之年的白月光。
唐烨平时不凑这热闹,就连公司聚会k歌时,他也以五音不全的理由从不拿话筒,但今儿破天荒地没有拒绝。
上台前他把手机交往李烈风,并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唐烨稳步走上台,借了一把吉它,对乐队的人说了首歌名,便坐在高脚凳上。
郑姐姐很诧异,“唐烨还会弹吉它?他还有什么不会的?”
李烈风低叹一声,看了眼夏晗,“就会这一首,他练了很久的。”
音乐声响起,带出熟悉的旋律,一首曾经脍炙人口的歌,也是夏晗青春岁月的见证。
唐烨的声音低沉浑厚,一开口便惊艳了众人。不输原唱的嗓音,再加上注入其中的感情,无人能及。
舞台上灯光绚烂,打在唐烨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庞上,有着令人怦然心动的魅力。
夏晗靠在椅子上,手指随着音乐打起了拍子,悠扬的旋律中,美好的记忆涌入脑海。
你好。我住你隔壁,昨天你搬箱子上楼的时候,咱们也算见过了。
要帮忙吗?
早说你要来听演唱会就一起走了。
那么,你认识,一个叫夏晗的人吗?
性子冷淡的唐烨一点点走进他的生活,他也在悄无声息地闯进那个人的人生。
我、喜、欢
不是要拜师吗?
那段复制粘贴的话,以后不用再说了。
你为什么总让我给灵兽改名?
沉寂了七年,缘分在现实和虚幻中同时展开,难道,真如那人所说,命中注定……
因为,我喜欢的人,就叫夏晗
很深,很深,很深的,深度暗恋。
夏千千?你父母是不是特想要个女孩啊!
其实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口,身体上的,心理上的。或深,或浅。伤口终有愈合的一天,留下的疤痕纵使难看,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正是因为这首歌,我毫无理由地爱上了一个人,之后的七年一直在暗恋着他。直到最近,我们才有缘重逢。今天,换我把这首歌唱给你听,夏晗,你也会,因为一首歌,爱上我吗?今后的七年、十七年、二十七年,我想一直为你唱下去。夏晗,我爱你。”
唐烨的眼里装满了夏晗,唐烨的歌只为夏晗一人所唱,唐烨的世界里只有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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