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孩子,数奔福最听话,他具有吃苦耐劳又耿直忠厚的美德,可惜他同时又具有笨手笨脚的身体行为和一根筋的蠢笨大脑,你今天说一句尿桶太破,明天他干脆拿船上最值钱的古董花瓶来给你接尿;你告诉他在船上都是大老爷们儿现在又是热带地区没必要穿太多,明天他可以穿条三角内裤来自以为聪明绝顶的问你是否合乎心意,对此凤把头有一种侥幸心理,那就是幸好船上没有丁字裤或隐形内裤,不然……总之吩咐他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事无巨细地跟他讲清楚全部过程,否则他便老老实实地叫你哭笑不得。
而在与他接触的最初,因为他举世无双的单项思维所作出的全部举动,会使你严重怀疑他在嘲笑你的智商。
至于朗太辉,这个九岁的小子在好吃懒做上无师自通,在偷鸡摸狗上胆大包天。有一次他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只为跟大厨换一根鸡腿,被老秃鹰单手抓着两只脚腕儿,倒吊垂于海面足足空了十分钟,空得脖子以上鲜红欲滴,脖子以下苍白如鬼,被放下来后好半天走不动路。结果不到一星期,他又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去换东西吃,不过这次学聪明知道讨价还价了,费半天劲换了半只鸡,赶在老秃鹰找到他之前吃饱喝足,被老秃鹰如法炮制,把吃进肚里的东西统统吐个精光。
与前面这二位在智商和行为上别开生面的小天才相比,默默无言、任劳任怨、既不过分出格也不过分愚蠢的正常孩子胡愧槐,才令凤把头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一言难尽、独具一格的爱好——他在找死方面简直是以一种虔诚的匠人姿态和狂热的信徒理念,一刻不得消停的钻研、探索!
☆、第十章
凤把头对胡愧槐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孩子相当早慧,当初朗权栋把他抱回船上时,还是婴儿的胡愧槐有着宁肯屎尿齐流也不为别人添麻烦的罕见天资,当然他不会说话也是这项天资的原因之一。可他稚嫩清澈的眼眸中绝非是任人宰割的懦弱,也不是既然之则安之的坦然。
胡愧槐在岛上的表现叫凤把头终于想明白,这孩子对于生死和人事不过是超乎寻常的冷漠,活着对他来说并不值得庆幸,死亡也并不令他恐惧。
他似乎从睁开眼的那刻起就知道人是一无所有的来也是一无所有的去,在这个来去过程里的见闻和得失他都不感兴趣,对别人的恩惠既不接受也不拒绝,对构陷污蔑既不感到难堪也不觉的耻辱。
甚至到现在凤把头还想不通,胡愧槐当初为什么要在台风天去救朗权栋,难道是出于一种义务上的回报?
他这次之所以选择带胡愧槐出海,一是觉得他这份心性经过打磨可成大器;二是怕他在岛上遭受太多流言蜚语,虽然他不在乎,但他可能觉得活着实在无趣,万一想不开自杀就太可惜了。
而胡愧槐在船上生活的这些日子,他的眼睛渐渐绽放出光彩,整个人透出一股莫可名状的精神头儿。具体表现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法儿抽出空当,去跳海潜水。
以各种姿态,如鲤鱼跃龙门式从甲板上一个打挺翻身入海,如倒栽葱式从船艏一蹦、整个人带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狠劲儿笔直攮进海,更甚至把自己呈现出一个“大”字像只镇定沉着的王八不怕疼痛地啪唧砸进海,各种想象不到的姿态,各个高度,各个时间段,只要他空下来,他就一定在海里。
有一次他洗衣服洗到十点才滚去睡觉,第二天凌晨两点就起床擦甲板,一个人勤劳肯干地做完所有船务,在三点半以猫扑耗子的矫捷速度避开值夜的水手,当水手听到那声熟悉的海中人体击打乐,忙不迭叫醒睡梦中的凤把头,这崽子在热成像仪上已经离船有好大一段距离了。
他这种瘾君子般的劲头让不少人猜测他是在海里找到了宝藏,或者偷赴姑娘。
而他确实找到了宝藏,他潜水的深度一次超过一次,在海里的时间一次比一次漫长,星光在黑夜中闪烁,海洋中有比星光更令人眩晕的夺目光彩。
他喜欢耗尽肺里的氧气,由此产生一种濒临爆裂的憋闷,短暂的窒息后,刹那又恒久的晕眩袭来,他感受到死亡的魅力,因此便要一遍又一遍直面死亡。
那是前所未有又铺天盖地的平静,在这种巨大的平静中,海水的流动摩挲着他的皮肤与骨骼,而血液由初时的急奔到后来的滞缓,更会与流动的海水有着同样的频率,甚至是同样的方向。
他在海里打转、飘落、徜徉,要与海化作一体,要鱼群在胸腔里穿梭,要水母在大脑中跳跃,要巨鲸和白鲨啃噬他的心脏,直至他的心脏在它们体内一同游向更深更寂静处,变成鲸落,无声无息地滋养海底万物。
他为自己的幻想感动得几乎落泪,因为他究竟去不到他奢求的深海,也许他拼尽所有的脑细胞建造的想像都不及那真实的万分之一瑰丽,他独立藐小的个体在海洋的浩瀚面前就仿佛是水中的气泡,哪怕她轻轻的一个抚摸,也会脆弱地化作虚无。即便可以永生,也有他到不了的地方,即便双眼可以直视太阳、洞穿黑暗,也有他看不到的秘境。
他不要再回到陆地,不要像那些庸庸碌碌的人在田埂间汗流浃背,劳作到死也领会不到这抹蔚蓝的真意;不要变成跪伏于yù_wàng的千万面孔的其中一个,即使金山银山高楼壮景,也抵不过大海的一个转身。
他虔诚的卑微使他每每在濒死之前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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