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后我点击了永久删除,再按照邮件上的要求将本季度的内部报表放在附件内传了出去。然后彻底消抹掉发件记录。
等一切完毕,我欣赏了一会儿桌面便关机合上了电脑。或许是移民手续进展顺利的缘故,修远每晚抱着我的时候都忍不住描绘我们两人的幸福蓝图。
“将来我们的家就安在温哥华。vancouver是加拿大第三大城市,有太平洋‘门户’之称,四面环水,是北美洲太平洋延岸的最大天然良港。当地有许多大型公园,迷人的湖边小路,还有保存完美的传统建筑群。温哥华是众多亚裔人的聚居地,依夏到了那里之后完全不用担心语言上的障碍。
也因为当地许多居民都是世界各地移民的关系,在那里生活完全不会有被排斥在外的外国人的感觉。我想,依夏到了温哥华之后一定会喜欢上这座美丽的城市。
我们买一栋建在湖边上的房子,院子里可以种许多美丽的花草,还可以养一条大狗。对了,依夏喜欢大型犬么?或者说更喜欢小型犬?”
我靠在他怀里,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他所描绘的美丽图景,我一直都很喜欢动物,只可惜过去的公寓里不能养,况且自己也没有收入,能糊口已经很不容易,哪来的精力和钱去养狗养猫呢。和敬修同居的日子里也没有再惦记过什么宠物,当初我自己就像他养的一只宠物……
“大型犬,要那种毛茸茸可以满满的抱在怀里的。”就像王子殿下一样。
“我也是,比较喜欢温驯的大型犬。冬天还可以抱起来当暖炉。
修远的嘴边泛着温柔的笑意,他的眼睛充满了对未来的希冀,此刻他的心或许已经漂洋过海去了那座美丽的温哥华,而我呢,我的心又在何处漂泊,原本应该对移民怀有的憧憬和期待此刻却完全感受不到,修远的快乐没能传达给我,看见他对于未来的规划和梦想,我不敢让自己悲伤的情绪浮现出来,轻轻握紧他的手,我闭上眼睛,努力将心中凝固的伤痛深深的藏进角落里。
我没有心情继续上课,一连逃了好几堂课。天气时阴时晴,有时候突然就会下起雨来,但没落下几滴又会收住。仿佛是淘气的孩子,翻书一样的变着天色,让人琢磨不透。
与修远越来越晴朗的心情背道而驰的是我越来越滴落的情绪。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恍恍忽忽的发呆,去市场里买菜的时候经常搞错菜色,有几次连找钱都忘了拿便迷迷糊糊的走掉。
当我还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霞飞路上。车水马龙的霞飞路人流攒动,这条全s市最繁华的街道没有一刻是冷清的,总是承载着川流不息的人们和不会间断的人声。世界闻名的时装店铺挨着个在这里落户,霞飞路是引领时尚的风向标,有能力在这里大肆的男女都有着不斐的身家。
记忆中,敬修也经常带我来这里逛男装店。他没有那种强行将我打扮成洋娃娃的嗜好,许多时候都是来采购自己的衣服,顺便将看着顺眼的放在我身上比划,觉得满意了便会推我进更衣室里换上。在物质方面他从来不是吝啬的男人。懂得享受生活也懂得如何善待自己满足自己的各种yù_wàng。这其中也包括征服我。
敬修很懂得保养身体,黄金比例的身材不论穿什么款式的衣服都能体现出属于他的独特风姿。现在,他已经比我足足高出大半个头多,胸膛浑厚,四肢修长,剪短后的头发让他的脸显得越发成熟俊朗。一刹那间他仿佛比我年长了好几岁一样,也让我意识到自己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再也回不到从前。
让我觉得莫名恐惧的是他与修远越来越像,外貌,身形和背影,相似的几乎让我感到害怕。最近我总是忍不住将修远的背影看成敬修,甚至在做爱的时候我会迷离的将修远的脸庞看成敬修,动情的瞬间险些就脱口而出了他的名字,这一切都让我手足无措惊骇莫名。修远不可能没有觉察到我的异常,只是他体贴我所以没有提罢了。然而我却管不住自己的眼睛管不住自己的心,向泥潭中越陷越深,甚至不敢对修远呼救。紊乱的心绪折磨的我夜不成眠。
走过影搂门口,落地橱窗内展出的新人照吸引了我的视线。巨幅相片中的男女亲密依偎在一起,新娘羞涩的低垂着眉眼,粉嫩的嘴角边漾出一抹幸福的笑容,新郎一席白色的西服,俊秀的脸庞充满了新婚的喜悦,漆黑的眼睛望着自己怀中的新娘,柔情似水,满载着幸福的神采。
望着相片中相互依偎的新人,苦涩的味道禁不住涌上心头。
敬修要订婚了。新娘是和白氏门当户对的尉迟家千金。虽然当年只有一面之缘,但是我依旧清晰的记得尉迟兰心小鸟伊人的可人模样。她和敬修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个俊朗不凡,一个秀美动人,论家世又是门户相当,现在两家联姻对于白氏和尉迟家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好事。我应该祝福他的,而不是自私卑劣的恼恨他,况且我有什么资格什么立场去埋怨他的背叛?!明明是我先辜负了他背叛了他,是我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弃他而去转投了修远的怀抱,当他万水千山的赶来找我的时候我又用绝情的话伤了他赶走他。最过分的便是在他一心一意护着我不让我受白琴伤害的时候我却自私的对着他发泄心头的愤怒,那绝情的一巴掌不仅践踏了他对我的情意也毁掉了维系着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
喜欢他不是天使请大家收藏:(m.dmbook2.com),第一版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