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都差人手,为什么要浪费人力修那个劳什子‘茅厕’,不就是个拉屎的地方吗?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不就好了吗?”在如今,会对林柊的决定提出反对意见的,除了二货阿豹外,还真找不出第二人选了。
抬头瞪了阿豹一眼,林柊表示自己和二货的脑电波完全不是在一个频率上,而且对于阿豹这种憨直的性格,自己完全生气不起来。叹了口气:“现在没时间给你慢慢解释,我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我什么时候还坑过你了不成。”
“呵呵!那倒是。成,我什么都听队长的。”其实纯二货真的很好搞定。
没有大型的机械帮忙,纯人工的劳动,效率真的高不起来。当夕带着棉花等物品回来的时候,部落的工事只完成砍树而已,翻地才进行了一小部分。对了,茅厕倒是修建了好几座,也已经投入使用了。
翻地什么的并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林柊也不需要日日待在那里当监工。夕一回来,林柊就屁颠屁颠的跑来了,到底是急着种植,还是急着见心上人,这个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采回来的棉花不少,但是要想做到人手一件棉衣,一条棉被的话,那简直就是做梦。全部做成棉被的话,但是可以省点棉花。但是没有棉衣,所有人在冬天的时候就没办法出门了,他的有些计划就得搁浅了。先做几条棉被,保证体质差老人,小孩有的用就可以了,其他的棉花全部做成棉衣。
虽然很舍不得,林柊还是要以大局为重,为了继续寻找野生棉花,林柊不得不在夕回到部落的第二天,就再次把他派了出去。
在夕出发后,林柊没有时间感叹爱人的别离,就再次陷入了繁忙的工作中。他的选种,育种,肥土,种植。对于,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的人来说,思恋也是一种奢侈。
这天,林柊正在和长矛一起清点部落的食物储量。许久都没有干预过部落事物的老族长,错了,现在应该叫长老才对,找到了林柊。
看见长老和队长有事情要商量,机灵的长矛马上会意的带上人离得远远的。
“我不明白,现在部落里到处都缺人缺的要命。而我们储备的食物,早就够我们所有的人安然的度过两个寒冬了。我们为什么不减少对每天获取食物的投入呢。”不减少狩猎,这个可以理解,老族长也不笨,早看出林柊在那狩猎练兵了。对于这点,老族长是全力赞成的,自己部落拥有那么多令人眼馋的东西,没有保护力量怎么行。
“这个,我自有计划。”附耳在老族长的耳边,轻声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计划后意气风发的扬长而去。
留下被震住的老族长呆愣在原地,望着林柊的背影,老族长陷入沉思。这个人太厉害,野心也太大,他带给自己部落的到底会是腾飞还是灭亡。但是,不管最后会是个什么结果,自己和部落得人都必须跟着这个男人一起走下去。
不说他是自己一家的大恩人,自己不想阻扰他,就算自己阻扰他,现如今,部落里又有几个人会跟着他干呢。唉!老了,太复杂的事情还是交给年轻人去干吧。他,还是好好做他的清闲长老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法凑够3000字,再加字数的话就必须把下一个情节一起加进去,只写一半的话就断的不伦不类的了。算了,不纠结3000字的字数问题了。
2000到4000都是合理的,握拳!
☆、第20章
林柊抚摸着新织好的棉布,感动的眼泪哗哗的,虽然和自己以前穿的没法比,但是终于可以跟纯兽皮说拜拜了。
心里估摸了下部落里老人,小孩的数量(以林柊的标准算),大概有50人,每3人盖一条棉被的话,需要17条。唉,还得给老东西单独准备一条,怎么说也是部落长老,和别人挤,像什么话。织布得用棉花,填充辈子也得用棉花,原材料紧缺啊。
仔细想想,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不?脑中灵光一闪,‘羽绒被’,还有这玩意的存在呀,而且貌似这玩意盖着还比纯棉被暖和。
‘羽绒被’的羽绒主要是鹅,鸭等动物的腹部绒毛,最近部落一直都在大势捕猎,这东西是最好找不过了。叫过跟在自己身边的飞鹰:“通知狩猎队,从今天开始,猎物以鸭,鹅为主。另外,告诉所有人,收拾猎物时,把猎物腹部的绒毛全部留下来,我自有用处。”飞鹰即刻领命准备出发。
“等等,还是告诉他们,今天的猎物等我到了再处理。”
虽然对于林柊的命令一头雾水,但是飞鹰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林柊说什么,他都无条件执行,从来不多嘴。这也是,为什么林柊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
林柊已经很久没来看族人处理猎物了,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有些技术含量不太高的活计,他也就放手让族人自己干了。
但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
“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内脏扔掉,以前不是一样要用盐腌制的吗?”看到族人们很自然的把动物内脏遗弃,林柊忍不住大吼。
“……”第一次看到队长发这么大的火,族人们都懵了。
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动物内脏,辛味很重,一点都不好吃。他们收获丰富的时候,一般也是不吃动物内脏的。去年没扔掉内脏,是为了安稳度过寒冬,不得不为之。现在,部落的食物多得吃都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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