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飘荡在风中的种子,缓缓落下,在此扎根,经年累月地在此地孕育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
没有人为的破坏,又受到山崖峭壁阻绝狂风暴雨的吹袭,纵使冬日的山头堆积着厚厚的瑞雪,幸而这谷底长年保持如春气候,不必厚袍加身亦不会感染风寒。可是在这世外桃源里的最大优点,也是最大好处就是——
蹲踞在草丛内的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一只专心吃草的野兔仿佛感应到了他的视线,倏地直竖起耳朵,警觉地以两脚站立,左右张望。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兔发现猎人之际,猎人手中的飞镖早已咻地射出。
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前一刻还努力填饱自己的野兔,下一刻已经成了男人囊中豪华的晚餐食材。
——不同情,没有愧疚,无须虚情假意的文明矫饰,只管填饱肚皮的野蛮本色,正是这个桃花源如此吸引他的最大理由。
来到这里,人与畜牲是完全平等的。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兔子吃草,狼狗猎兔,大鱼在池子里面吃着小鱼。
在这与世隔绝的天地里,生命是个永不终止的循环,一个生命的终点,总是接续着另一个生命的持续,没有无谓的杀生浪费,也没有不具意义的盲目攻击,一切都只为辛苦的生存、辛苦的这一口饭在运转着。
他离开半人高的草丛,来到野兔旁边。只剩最后一口气、横倒在草地上的小动物,睁着棕色圆眸,仿佛还无法理解自己的命运即将划下句点,四肢不停地在抖动、抽搐着。
”我这就结束你的痛苦,小兔子。“
取出贴身的匕首,男人以精准俐落的刀法,刺入跳动虚弱的心脏,让它不必痛苦煎熬到最后一刻来临。
抚了抚那逐渐冰冷的毛皮,男人双手合十地替它祝祷。
他豁达地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这只小兔子一样,贡献出这条生命,满足另一个生命的口腹之欲吧?届时他会像它一样,无怨无尤,迎接自己生命终点的到来。
不过,就算那一日终究会来,男人可没打算乖乖束手就擒。
任何打算吃掉他、大快朵颐一番的猛兽,如果不够勇猛力壮,他可会毫不客气地反击——甚至扭转猎人与猎物的位置,反过来宰掉它们当大餐。
猎物的血味往往会引来野兽们的觊觎,尤其是集体狩猎的犬狼们,最喜欢横刀夺”食“。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他有时不得不放弃到手的猎物,好从它们的包围下脱身。
现在他总是谨慎地先将血放干,切下最精华的部位,收进鹿皮制成的囊袋里,剩下的”食物“就留在原处,交给大自然去消化。
男人之所以不全部带走,是他必须尽量减轻负担。除了挂在腰间的这个囊袋,他打着赤膊的肩膀上,还扛了个大竹篓,里面摘了满满的各式各样植物,有连根拔起、整株带走的,也有只摘下果子、叶子的,形形色色,多不胜数。
这些……有时他也不懂自己,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不再踏出这世外桃源半步,那又何必还四处摘取无名草、无名果,带回家去研究?纵使得知这些植物的药性、毒性,又不打算把它传扬出去,不等于是白费功夫一场?……可是他就是改不了这习惯。
他那看见植物,便忍不住要钻研的、永无止尽的好奇心,驱策着他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搜罗这山谷内的奇珍异草——天知道这儿简直是大自然的药草宝库,哪怕他研究了十年、二十年,恐怕也研究不完这成千上万种类的草药。
最后他以”起码可以打发一点时间“为由,自己说服自己,自己纵容自己,继续这”枉作白工“的摘药、研究、分析行为。
然而,白费不白费,上天自有巧妙安排,他万万没想到在七、八年后,自己的研究竟以另一种形式传扬到天下,广为人知。
赤脚走回了离猎场半里之外,一处位在峭壁上方、透气凉爽的大岩洞,就是他春夏两季的居所。
说是”家“,其实里面原始的模样和兽巢几乎没两样,数张铺在干草堆上的羊皮就是他的床,挂在绳索上的几件手工皮衣裤就是他的衣,一块叠高的大石板,就是他的桌。
简陋归简陋,住久了,舒适的程度,绝不亚于过去皇帝派给他住的豪华大宅邸。更棒的是,这儿没有亦步亦趋,等着听他指示的成群奴仆,没有那种无时无刻都被监视的压迫感。
而且住在这儿有一个极为方便的好处——保证踏遍天下无觅处。
他将竹篓搁在大桌上,解开腰间的猎物袋。旭日初升他就前往摘采,忙了一整个上午,满身汗水淋漓,他要去泡泡水、洗净身子。
他不打算砍柴烧水,也不打算准备净身的盆子,他的打算很简单。出了岩洞,走了不到十步就是悬崖峭壁边。由此往下俯瞰,可见到底下是清澈无比、几可见底的火山口湖——这就是他的天然澡盆。
裤子一脱,纵身一跳,宛如一道流星般坠入了湖心,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噗哗……“
当水面出现徐缓的波纹,渐渐恢复了平静时,男人再度破水而出,大大地吐出了一口水。
痛快!他甩着脑袋、甩着脸上的水珠,正想再度钻入水中痛快地往返岸边游个几趟时,一根自水底下延伸到岸边某棵大树枝干上的绳索,蓦地被拉动,巨大、边缘锐利仿佛刀般的树叶,被扯得沙沙作响。
这代表,他有访客上
喜欢药王之妾请大家收藏:(m.dmbook2.com),第一版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