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老鼠,是田鼠,肉能吃,洞里还有粮食。”孟广庆感受到他娘手上的温度,觉得挺舒服,不过觉得苦兮兮的药不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可不是去根吗?芯都换完了,早去了根了。
“鼠洞里的粮食哪能吃,要得病的,赶紧扔掉!”他娘松开他,从井里打了水,把他的一双鸡爪子泡在水里使劲搓,搓着搓着,再开口说话就带了鼻音,“儿子,这一年你跟着娘受苦了,娘没本事,对不起你。”
孟广庆抬头看看他娘,没说话,他知道的事情太少,不敢贸然开口。
洗完了手,他娘拉着孟广庆在院里的石磨旁坐下,想要抱着他,可是孟广庆挣了两下爬到石磨上面去了,他还有点不习惯。
他娘怕他摔着,又站了起来两只手虚环着他,换了一个轻快的口气和他说话,“儿子,咱们不用再过这种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日子了,娘有件事一直没和你说,你姥姥托人又给娘说了一个人家,那人挺好的,我相看过了。你姥姥做的主,婚礼就定在了明天,一会儿吃完了药你收拾收拾跟娘到你姥姥家住一晚上吧,明天我们从你姥姥家出门,你就要有爹了。”
爹死娘嫁人?!这噩耗来的太快,刚刚经历了穿越重生的孟广庆有点儿接受不良,觉得自己肯定是什么时候的罪过有头有脸的大神,要不然不会悲催成这样!
孟广庆坐在石磨上一边哀悼自己的狗屎运,一边低头打量他现在的这个娘,他前世的妈长什么样他已经记不清了,家里的相片都被他爹付之一炬,后来据村里人议论,他原来的妈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好看到什么程度光凭想象也猜不出来,不过他觉得他现在这个娘倒是真挺漂亮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虽然现在看起来干巴巴的,但是没伤根本,好日子过两天应该就养过来了。
看着看着,孟广庆糊涂了,觉得眼前的好像就是自己原来的妈,就是那个无论自己怎么哭喊也没有留下的妈,他不知道那个妈后来有没有后悔过,后悔没有带他一起走,后悔以后会怎么样呢?有没有偷偷回去找过他?
“儿子,你怎么哭了?你不想娘嫁人是不是?你要是不想,明天娘就不嫁了,娘守着你也能过!”孟广庆的思绪被打断了,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张好大的脸,是他现在的娘。
孟广庆吃了一惊,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了,最后一次哭是他师父被查出癌症的时候,那时候他哭着求医生救救他师父,可是没有用,他师父患的是肝癌,很疼的那一种,他师父一个月之后就疼死了,从那以后他就再没有哭过了,而那时候他只有16岁。
在自己脸上摸了一把,湿漉漉的,孟广庆很不愿意承认那些是自己的眼泪,不过狡辩也没有意义,孟广庆抬起胳膊用袖子擦了一把,梗着脖子说,“我没不想你嫁人,你嫁你的吧,不用守着我,你自己过好日子去吧,我自己吃耗子肉也能过得挺好,我不去。”
他娘一愣,气得笑了,“哟,我儿子还挺有志气,你个小豆子,不带你,我改嫁干什么?说什么傻话呢!
你以为我愿意被别人戳脊梁骨啊!你看看你亲爹除了留给你这间破房子还留下什么了?病了三年,咱们娘俩什么也没剩下,咱们连地都卖了,看你现在瘦的这个样子,一场秋雨就差点要了你的命,娘连副好药都买不起。
娘本来是想守着你,咱们娘俩好好过,让那些说娘坏话的人看看,没准儿老了也能立个贞节牌坊,可是你这一病,娘就后悔了,这吃糠长大的和吃肉长大的就是不一样,兴许吃糠还真长不大。
你姥姥给娘找的这一家挺好的,他是个杀猪的,有本事能赚钱,他的原配死得早,留下两个儿子都挺大的了,家里没个女人挺可怜的,你大舅早就认识他,说是人挺好的。
反正村里那些风言风语,说什么的都有,娘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嫁了,老娘过好日子去,让她们噎死!”他娘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你自己,你爱嫁就嫁吧,我不走,我自己能过。”孟广庆气呼呼的躲开了他娘的手,他知道他娘说的是实话,可是他还是很生气,他不是气他娘,而是一股无名火。
不过,他说的是气话也是实话,养活他自己对于孟广庆来讲并不是多难的事情,他前世三岁开始就没人管了,如今这四五岁的身体就算是换成他四五岁时的灵魂也饿不死,何况现在他的灵魂已经25岁。
当年他四岁离家的时候跟着的并不是人贩子,而是他后来的师父,也是抚养他长大的人。他师父就是一个匪,一个悍匪,收养他的时候年龄已经四十多岁了,积攒了一点儿财富想要金盆洗手,回乡的途中遇上了他。当时四岁的孟广庆拎着一根棍子站在路中间劫道,他师父认为这家伙‘年少有为’就收下了他,此后一生未娶,并把全部的本事都教给了他。
孟广庆跟在他师父身边十几年,首先学会的事情就是逃命,并且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下来,每年他都会被他师父扔进深山里一段时间,什么都不给,连根带尖儿的木棍都得自己找块儿石头自己削。
不过他的这项生存技能一直没有真正用过,他比他师父成功,一次也没有被逼到过绝路,二十几岁就攒够了养老钱,可惜他师父死的早,没来得及享受徒弟的孝敬就走了,也没有看到他后来的‘辉煌成就’,想起这些孟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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