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多余的。这种感觉从小时候起就若隐若现。
奚岳岑高中毕业后每年都会飞往各个城市参加同性恋大游行,他在那里找到强烈的归属感,十六岁确认性向后的迷惘,十八岁出柜时的空白,统统找到宣泄的出口。
证明自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想法愈加强烈,他不屑任何人的眼光,又急于想在别人的眼中肯定自己,在人群中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半生,谁都是,谁又都不是。
“我说……这到底还有多久啊啊啊啊!”奚岳岑用力踢飞一颗小石子。
下公交车之后已经步行快有半个小时,就算他年轻力壮,这两天连轴转下来也有大哭的冲动。
“快了,还有两个十字路口。”林错脸不红气不喘,就是身上冒着虚汗。
“别告诉我你每天都是从车站走回去的……”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奚岳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我们公司的销售待遇应该不算很差吧,就算你是新人,也不至于克扣到连套外环的小房子都租不起啊。”
“还行,但像你说的,自力更生嘛。”林错笑笑,“能省一点是一点,万一有什么用处呢。”
奚岳岑落后几步,拖拖拉拉地走着,嘀咕道:“你这不是未雨绸缪,简直是杞人忧天!”说着话肚子居然咕噜噜叫了两声,“晚饭吃什么?饿死了。”
“面包和白煮蛋……我那儿没厨房,你要不要路过什么快餐店买一点……”林错讪讪地说。
第十章
奚岳岑即便十指不沾阳春水,也深知厨房对于一个家的重要性,外面的料理再美味,天天吃也要腻,彩旗飘飘红旗不倒用在这方面倒也是正正好。
“连个厨房都没有,那你这三餐怎么办,总不能天天吃小饭馆儿吧?”看林错这穷酸样,想也知道不会吃什么健康养生的品牌店。
“嗯……也不算天天吃吧,早饭一般在公司附近或者小区门口的早餐车,中午就哪儿方便在哪儿吃,晚餐就是面包鸡蛋,还有水果。”林错立时尽起了二房东的职责,一一细数他的日常菜谱以供奚岳岑参考。
“……得,你还是告诉我哪儿有便宜的小店吧,我哪怕卖身也得吃肉啊,再跟着当一晚上兔子明儿你大概就能看见一具干尸了。”
奚岳岑花光了身上最后一点钱请客,买了一荤一素,死皮赖脸向老板娘讨了两大碗白米饭和一海碗紫菜蛋花汤,统统打包带回家摆在桌上就着面包一起吃,算是庆祝两人同住的第一天,还煞有介事地买了一小瓶二锅头碰杯。
而后的一个星期,又是林错包揽各种费用,他在常用的记事本上一笔一笔记着账,要他真多负担一个人的花销也是够呛,唯有有数算数以便讨债。
小杂物间阴凉又潮湿,林错哪真敢让奚岳岑打地铺,所幸大书桌够宽又不高,他又去淘了张桌子拼在一起,晚上把床铺铺在桌上让奚岳岑睡,他自己的床才1米6出头,平时自己睡都够呛,别提那大个子了。
到底是年轻人,几天下来奚岳岑已经完全适应了林错的日常生活节奏,从家到汽车站将近四十分钟的路程,他还嫌林错走得慢,总是走走停停等林错慢悠悠地跟上来。
几次同行,奚岳岑发现林错其实还是挺吃力的,“你干嘛不买辆自行车,二手的也行啊,成天这么死撑,回回出虚汗。”
林错脸微红,“我不会骑车……我们家是山村,根本骑不了车,所以也没学过。”
都说懒人拯救世界,林错却是个勤奋的,宁愿每天累死累活也不学自行车。这股劲头并没有触动奚岳岑,刚发工资他就去atm取了几百块钱,到斜对面的小铺子买了辆二手自行车。
大早上林错收拾妥帖后,刚踏出停车库,就见奚岳岑直着腰坐在和他气质完全不符的锈迹斑驳的自行车上,右脚随意地踩着脚踏,左脚撑地面。
“走,今儿哥带你骑自行车开开眼。”奚岳岑头一歪示意他上车。
林错眼前一亮,双手肩带,向前走几步又停下来,犹豫是该跨坐还是侧坐,无论什么姿势都感觉怪怪的……
“喏,”奚岳岑指指后座,“给你装了俩脚踏,就是怕你头一回使,腿软站不直。”
“不会不会。”林错摇摇头,双手搭在奚岳岑肩膀上,两脚稳稳地踩着脚踏。
奚岳岑一脚蹬出去,惯性使得林错不由得抓紧了他的肩, 双脚也猛地发力以免被甩出去。
林错不重,载起来一点儿不费力,奚岳岑感受到他的紧张,吹了声口哨,“这小破车真不够看,下回带你坐我那山地车,那才叫享受。”
人人都夸金秋十月,林错从没觉得秋天哪里好,满地黄花落叶,又有凉风袭人,怪凄凉的。农民叫收获,诗人道美中带伤。
爷爷说母亲是在深秋离开的,具体哪一天记不清了,林错便理所当然地一棍子打死,把秋天当做别离,如今却品出了一丝丝甜。
早晨的风可真冷,气流直直地迎面撞上林错,往他口腔和鼻子里钻,有点难以呼吸,奚岳岑自在地哼着歌,长腿一刻不停地蹬着,带动全身,林错能感觉到手下的肌肉随着节奏微微上下起伏。
其实奚岳岑也挺好的。
林错善自省,长期的压抑让他不断反思自己行为的对与错,除了不愿意主动跨出建立关系的那一步以外,他还是很能感受到别人的善意的,毕竟谁又希望时时孤独呢。奚岳岑本身外向,只要他愿意,跟谁都能哥俩好,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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