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舍人正要再问什么,金乌噫吁吁一声,打个响鼻,低头拱了拱百里赞,百里赞只得弯腰从马槽里拾几根草喂给它,金乌这才不满意地踱了两步,慢吞吞地吃起来。“……”那一刻,坐在车辕上的太子舍人忽然感到了来自汗血马的敌意,那湿漉漉的眼中飘出轻蔑的光,仿佛在说:“他是伺候我的,没事别缠着他废话。”于是太子舍人只能感叹着物似其主,乖乖闭上了嘴。等到退朝的鼓声响起,群臣走出明堂,太子舍人第一个驱车上前迎接,康敬颉一身龙纹朝服,端的是俊朗无俦,舍人对他附耳低语几句,康敬颉抬眼朝牵着金乌的百里赞看去。百里赞恭敬地将马牵到随后出来的康敬绎身边。康敬绎正和程扈一路说着什么,见他过来,就道:“先不急着回府,去程大人府上坐坐,你把金乌牵回去,告诉王妃本王中午不回去用饭,叫她自己吃。”程扈抚须笑道:“不劳烦小兄弟跑腿,老臣叫人去王府送信便是。”康敬绎也不拒绝,程扈就打发自己的家仆去武王府传话,然后请康敬绎走在前,一同朝尚书府走去。到了尚书府,自有马夫将金乌牵去马厩休息,金乌哼哼唧唧不想和百里赞分开,被康敬绎冷冷一眼扫过来,忙缩了缩脖子,垂头丧气地被牵走了。康敬绎道:“府上下人在何处用饭,文誉跟着去。”过去跟在康敬绎身边牵马的都是曹迁,虽然谈不上是什么大官,却是康敬绎最信任的人,如今换成了百里赞,程扈虽然不认得他,但仍能嗅得出其中的味道——这文质彬彬的小年轻八成也是康敬绎心腹,自然是不能让他和自己府上的下人一处吃,于是说:“下人的院子太远,就让这位小兄弟在堂下单摆一桌罢,这样王爷有什么吩咐,传唤起来也方便点。”“唔,也好。”康敬绎迈步进门。百里赞暗自咂舌,看样子王爷也没有王妃说的那么愚钝,至少这以退为进的手段就耍得不错。殊不知康敬绎并不是耍手段,而是忽然又改变主意了,自己不想娶程家千金,也不想坑了唯一的亲信曹迁,才千方百计想把百里赞支开,免得他一会儿乱说话帮倒忙。程扈是四十年前先帝在位时的榜眼,已经侍奉了两代皇帝,年近花甲,饱读诗书又写得一手好字,丹青之术也是美名远播,堪称一代文豪,对这样的人,康敬绎一向是不感冒的,加上程扈说话惯用成语谚语歇后语,听得他一知半解,对老人的印象越发的糟糕了,要不是还有点敬老尊贤的念头,连这顿饭也不想来吃。程府下人抬来一张矮几,百里赞就坐在门口,里面吃什么,他也吃什么,又有小酒一壶,酱菜两碟,十分开胃,倒是他落脚武王府以来吃得最满意的一餐饭了。程扈也不劝酒,只称赞道:“我大楚以武定江山,居霞关一役王爷以一敌百,勇悍非凡,颇有太一祖遗风,实乃大楚之幸也。”本书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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