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灏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想起刚刚的事情,忍不住暗骂了自己一声qín_shòu。这事情做的,跟猥~琐男唯一的区别大概在于他只猥~琐林容一个人。
他刚刚虽然发泄了一次,但对一个精力过剩的大男孩来说,根本就顶不了什么用。为了将多余的精力释放,叶灏穿着一件背心套了条大裤衩就出门跑步了。以前叶灏跟着警卫员一起跑步的时候,负重打底跑两万米,现在没人看着他,他也习惯了用跑步来放松身心,跑起来绝对不含糊。
而且自从遇到林容后,他满脑子都是黄色的想法,自渎多了伤肾,叶灏决定以后要加大跑步的量。
快速跑了一个小时后,叶灏才觉得有点累,内心的躁动渐渐平息。回去的路上顺带拐进了那家蟹肉粥的餐馆,这家店还卖早餐,他对着餐牌上一路看下来。满脑子都是想的“这个看起来不错,媳妇儿肯定爱吃”,“这个粥里面还放了鹿茸,要给媳妇儿补补”……
诸如此类,这么一遍想下来,到最后点完单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点了六份粥、四份小菜。点菜员讶异地看了叶灏几眼,一再确认是不是真的要这么多。
叶灏多少也有点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点多了。他一直到刚刚之前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有成为妻管严的潜质,如果林容是河东狮的话。
拎着十份粥回去的时候,路上看到了缩在角落里的白白。大家伙悠哉悠哉的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微眯着眼睛享受着早晨的宁静。此时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无家可归、正在等待主人回来的丧家犬;反而倒是更像大猫在巡视自己的领地,明明是十分温顺的品种,此刻却给叶灏一阵威严的气势。
但也只是一瞬间,叶灏再抬眼去看时。大金毛已经恢复成只会摇着尾巴向林容乞讨食物的模样。
叶灏愣了愣,他见过各式各样的军犬,或凶狠、或蛮横,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异常顺从主人,但骨子里的野性,却是怎么训练都改不掉的。若是没有野性,它们要怎样追缉毒枭,身先士卒呢?
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白白骨子里的野性,有别于其他金毛犬的野性。
叶灏走到它面前,甩了甩脚踝,在它跟前蹲下。
“嘿,大家伙!”
“呜……”白白闻到了叶灏手里粥的味道,嗅着鼻子往叶灏身边拱,做出了乞食的动作。
叶灏往后退了退,看了眼手里的粥。的确是买的有点多,反正吃不掉也是浪费。而且让林容知道他不喂这条蠢狗,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他拿出一份看起来味道最不好的粥,打开放到白白面前。
“吃吧,大家伙。我跟你说,以后少占我媳妇儿的便宜,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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