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小曼!放开那个男神让我来啊!我要为我哥守护男神的贞操!”
何满并没有发觉自己说了啥不得了的话,她一个箭步挡在了边城的身前,双手大张拦住了凹凸曼的爪子。
然而,对方的注意力早就被她的话转移了。
“边城的贞操跟先生有啥关系?”
“啊?哪有关系!你听错了!”
暗自内牛,何满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大耳光,叫你嘴快!叫你嘴快!真让她哥掉马了,以那家伙超级鬼畜的个性,还不将她拆了沉粪坑!
“我也听到了!亏亏,你最好将话交代清楚,不然,后果你知道的。”
花妖举起了双手,很有规律地舞动着十只指头。
看看,这就是好闺蜜!自从被对方知道自己的痒痒肉位置后,何满都不知道答应了多少不平等的条约!自家亲哥远在天边,怎么也不会知道这茬,而花妖就在眼前,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她不得不再坑一次哥,沉重脸。
何满举起双手投降状。
“我坦白,求组织放过!”
所有人都露出满意的笑容,等待她的后话,而话题的主角边城正尴尬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表情有点无措,不自在地伸手轻捏着自己的耳珠。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是边城男神的脑残粉嘛!男神爬麦、小窝唱歌,我各种积极参加,你们知道的!嗯,就有时候我会去我哥那住,他家音响太赞,我听歌都是外放的,然后就某次男神唱歌的时候,我哥刚好路过,就被男神实力圈粉了!以上!”
“哦?你的意思是,先生是边城的粉?”
见何满点头,花妖真的用行动展示了什么叫以头抢桌,老大一声“砰”,倒是将她附近的几人都吓得不轻。
这得多痛啊!
“妈蛋!不是说要做彼此永远的闺蜜么?你咋就不在先生面前播我的歌啊!也让先生粉我啊!”
无视作的花妖,一边外号三八的凌风坐不住了,他将桌上的餐牌卷成话筒,捅到边城嘴边,一边挤眉弄眼,一边揶揄道。
“采访一下这位男神,听到圈子里的大神被自己实力圈粉,有什么感想?高兴不高兴?兴奋不兴奋?爽不爽!”
在一桌子腐女腐男的调戏下,边城可疑地红了耳朵。就在他怎么都推拒不了凌风的时候,一个电话拯救了他。
丢下一句,“我去接春秋”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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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步走出了咖啡厅,边城来到路边的一家报纸亭,心跳快得仿佛随时会失控,脸上也炽热一片,甚至连呼出体外的气息都透着火辣。他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何满的话后,脑海里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暑假在机场撞上的男人。
也许是因为最近一直翻来覆去地听先生的录音和翻唱,两人的声音太过于相似,让他总有一种两把嗓音合二为一的错觉。虽然不相信这个世界这么大,偏偏就能让他撞上那个男人,但心里总有一丝窃喜、一丝期盼,说不定真的是同一个人。
这个念头如顽疾一样扎进了他的心坎、他的脑海,并快速地蔓延至全身。身体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机场那个男人就是先生!
打那次之后,每当在歌手频道里听到别人提起那个男人的话题,他总是控制不住地移开了已经点在红叉上的鼠标,安静地而贪婪地听着别人对那个男人的评价,凡是赞美的话,他都打心里为对方感到高兴。
这种病态的窥视,甚至发展到偷偷开了个马甲,混进了花妖的粉丝群,反复听她炫耀见到那个男人的过程,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脑里不断地完善着那个男人的构建。
混血、黑发带金、高大、英俊得让人一见难忘的脸,开着一辆荧光绿的跑车。每一个细节都对得上机场撞上的人。
先生=机场男人
这个让他心跳加速的结论被他深深地藏在心中。如果当初那男人的朋友没有开玩笑,那么,那男人是能接受男性的,这对身为gay的自己来说,难道不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么?
而且,今天那男人的妹妹还说了,男人是他的粉丝,那是不是意味着……
不敢再细想,总觉得心脏会跳出来!
这时,一阵嚣张的引擎声引起了街道两旁路人的注意,边城侧头一望,曾经无数次被自己从回忆里挖出来的车正往这边驶来,而且速度渐渐降下,仿佛是要停靠在这边,下意识地,他将身体转过去,背对马路,拿起报摊上的一本杂志随意地翻阅起来。
一把略熟悉的女声从远到近传来。
“累死我了,你就不能将车停在咖啡厅门口么?”
“然后被你拖进去面基?”
心心念念的妖孽男声近在咫尺,边城跳动的心瞬间就平静下来,他爆发出这辈子的演技,将路人扮演得极其成功,起码作为十分钟前才见过他的脑残粉——何满,并没有发现三米外的男神。
“嘛,既然你都来了,就去见见大家嘛。”
虽然看不到,但边城已经想象到何满是怎么拉住男人的手,一边摇晃一边撒娇。
“用什么身份见?”
“也没人要求你用元春的身份出现啊,你可以作为我亲哥出场的,反正大家都知道先生是我哥。”
还在翻页的手突然收紧,耳边好像有什么爆炸一般,整个脑袋都有点嗡嗡作响,边城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身后的声音继续传过来。
“还是算了,我晚点要飞荷兰。”
“卧槽,你要带哪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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