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八天过去了,该去市区救人了,经过八天的勤奋锻炼,刘铭已经小有所成,体能大大增加,而且,刺杀的准头也是十刺九中。找了一个大背包,将还没有吃完的零食装进去,又另外装了三瓶水后,便风风火火地出发了。
说来好笑,二十三岁的刘铭至今都不会开车,甚至连摩托车都不会,只会骑电动车和自行车,所以,当刘铭去小区车棚找车时,一直找了一辆崭新的变速车,至于为什么不骑电动车?这不是废话吗?半路没了电咋办?
骑着车出了小区门口后,刘铭刹车停住,回头看了一眼住了四年的地方,不禁有些悲伤,他拍了拍挂在胸口的钥匙,心里想道:这里终将是我一生的归宿,我一定会再次回到这儿的!
通往市区的公路已经被车辆堵死,所以,刘铭只能是穿过一些小镇去市区了。在路上,刘铭遇到不少丧尸,只不过它们行动缓慢,根本就抓不到刘铭。
开到最大档位的变速车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大约中午的时候,刘铭便到达了第一个小镇。小镇里静悄悄的,甚至连一只丧尸都看不到,这让刘铭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突然,原本晴朗的天气变得乌云密布,这是要下雨的节奏啊!刘铭可不想变成落汤鸡,他找了一个最小的房子避雨,因为小的空间能给刘铭带来安全感。
进到房子里后,刘铭发现地上躺着一个被开膛破肚的人,只不过,这次刘铭学到了一点,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大意。
就在刘铭经过那个死人的时候,他却突然活过来了,刘铭大吃一惊,没想到,被开膛破肚的人也能变成丧尸,但是这种丧尸损伤太严重,只能在地上慢慢的爬。
刘铭看着这个可怜的丧尸,心想道:唉,被吃了也不得安生,这该死的细菌!这该死的末世!刘铭为了让他得以安生,便一枪解决了他的性命。
“啪啪啪……”豆大的雨滴落了下来,那种清新的泥土的香味传入了刘铭的鼻子,他贪婪地呼吸着,能再次闻到这种味道,真是太好了。
然而,这种安逸的状态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打破。只见,数不清的丧尸从阴暗角落里走出来,它们张大嘴仰着脖子,尽最大的力量喝着雨水。
刘铭发现,丧尸们干瘪的皮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饱满,不知怎的,他心中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驱使下,刘铭决定,冒雨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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