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儿媳妇在那吵,实际上未必是嫌分给她的活多,而是气不过宝珍不干活,这两天宝珍去了学校,没在眼前,家里还是那么多活,却没见她吵吵了。
她看着低头喂兔子的大女儿,心头百味错杂。当初宝琴在家,为什么没人吵?不过是因她一个人,把大部分的事都给做了。她从来都知道这个女儿乖巧勤快,这么些年看成习惯,如今她出了门,才知道从前他们嘴上轻飘飘的一句勤快,头到底包含了多少琐碎,多少辛苦。
可惜现在晚了,她最勤快的女儿已经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她自己的媳妇争强好胜,又不愿吃亏,剩下那个女儿和丈夫和儿子一样,只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眼中装不下别的事,或者说,不想装下别的事。
赵南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回到部队,郑彬得知他回来的消息,立刻过来串门,“老赵,你总算回来了!怎么样,跟人家姑娘看对眼没?”
赵南随口应付他几句,椅子都来不及坐下,风风火火又出了门。
“哎,你去哪儿?”郑彬追出门。
“去政治部找主任。”
“找主任做什么?”郑彬又问。
赵南飞快转过一个拐角,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只有声音遥遥传来,“打随军报告。”
郑彬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老赵!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等赵南从政治部回来,郑彬又来了,没听到想要的八卦,他心里痒痒。
“快跟我说说,弟妹是上次那位姑娘吗?”
“是她。”赵楠跑得有点热,脱下外套披在椅背上。
郑彬拍了拍他的肩,“你小子好福气呀,咦,这件毛衣从前没见你穿过,摸着还挺软,新买的?还是伯母给你打的?”
赵南抬头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爱人织的。”
郑彬愣了愣,一把掀起自己的外套下摆,揪出里头一件毛线衫,嚷道:“你瞎显摆什么呀你!就你爱人给你织毛衣,我爱人就不织了?你看看我,你看看我,我穿的毛衣都是你嫂子织的,都穿好几年了,你见过我显摆吗!”
赵南仔细看了看他的毛衣,再看看自己的,摇头说:“你的丑,我的好看。”
“……”郑彬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忍不下,忽然爆发:“老赵!做人得要脸啊老赵!”
赵南不理他了,他得好好想想,部队分配给他的屋子该怎么布置,从前一个人住无所谓,现在不能太随意了。
他忙着装饰房子,家里也不闲。
农场里的田已经犁平,灌了水,育好种,这两天早稻开始插秧。
几乎整个大队的社员都下地了,赵家五个大人,只需留一个在家做家务即可。往年这个人大多是李小娥,因为前两年赵小波还小,正需要她照顾,今年又多了姜芮。
与下地插秧相比,家务虽然琐碎,但肯定轻松不少,姜芮主动说:“嫂子要照看小波,让我去吧。”
李小娥确实不太想下地,不但风吹日晒,还要弯一整天腰,晚上回来背都要断了,但是她嫌累的事,别人干着肯定也累,姜芮主动将事情揽下,她却不能不客气,于是赶紧说:“小波那么大,早不用人看着了。还是我去吧。”
姜芮笑着说:“又不是什么好事,嫂子非要跟我抢,不如咱们两个一起去,让妈给我们做饭?”
张丽云还没开口,李小娥忙附和道:“这主意好,让妈做饭,咱们大家都有口福。”
“好什么好?”张丽云心里挺高兴,面上凶巴巴的:“我可不愿伺候你们,你们俩人也不用争了,一人一天轮着来吧,我是一定要去的,别看我年纪大,你们年轻人手生,干起活来还不一定比我快。”
“妈年纪一点也不大,走出去人家都说我们俩像姐妹呢。”李小娥笑眯眯道。
“胡说八道,”张丽云笑骂,“我跟你是姐妹,难不成你男人还得喊你一声姨了?”
李小娥一下红了脸,家里其他人都笑起来。
第二天,姜芮先下地。
她没干过插秧的活,不过这种事难度不大,看别人插了几次也就会了。
就如李小娥所说,插秧最累的是腰。往往干一会儿就要站起身歇一歇。姜芮这具身体一天比一天白皙细嫩,看着柔柔弱弱,身体素质却早已被灵气锤炼得坚韧非常,几乎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也感觉不到累。
张丽云就在她旁边那块地,起初见儿媳妇一板一眼的,还挺有趣,看了几次之后,忽然发现她似乎没休息过,心里忍不住直摇头,觉得媳妇乖得有点傻了。
同在大队里干活,是按照天数算工分的。一天下来干得多是那么多公分,干的少也是那么多公分,有些滑溜的人,就学会偷懒磨洋工。照他们的说法,反正是给公家干活,不偷懒的才是傻。
张丽云虽然看不惯那种人,可也不愿自己媳妇太吃亏,到时候累坏了,身体可是自个儿的,于是小声对姜芮说:“宝琴,你也歇一歇,去喝口水。”
“妈,我不累。”姜芮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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