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没有人注意到夜昱刑在桌下悄然捏紧的拳头,青筋现出且指节泛白。
她将要和别的男人幸福的生活……永远的离开……?
是的,是的,他不希望如此。他从没有好好考虑过的种种可能,今时今日却已经迫在眉睫,将成定局。嫁女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既然如此,为什么他的心会这么恐惧呢?
上天让他们成为一对父女,许是福分太多,缘分太少。
嘴角不经意勾起一丝苦笑,金属般的嗓音疏离淡漠,“既是婚姻大事,须得小女在场才能决定。”四两拨千斤。
脸色白了白,承宁一时语塞,“她可曾来过这里?岳父大人可知道她的行踪?那……多有冒犯了。”接到主子的眼色,几个侍卫迅速跑进屋内和小隔间仔仔细细搜查了一遍,却无所获。本以为十有八九会在这里,没想到又扑了个空。
“王爷,自清晨出了宫您还没用过膳呢,您看是不是……”一个侍卫凑上前说道。
“用什么膳!你们几个速速到城门守卫去探听探听,动作快些!”一阵低吼把侍卫们吓坏了,三步并两步走出房门去,毕竟没见过长相俊俏的小王爷发火骂人的样子。
“呜,怎么回事……”晕厥在地许久的花妞儿总算醒了,迷迷蒙蒙地睁开小眼睛,可恶,是谁把本小姐打晕了撂这儿了?!顺着眼前笔直的腿往上看,一个水当当的华衣少年郎,俊得就像书里的人,看见她脸都红了!呵呵……那她总得表示表示,肉团似的身子半撑起来蹲坐在地板上冲他招手,“嘿嘿,客官不必拘束,请坐请坐……”
“吵死了!”承宁正在气头上,看也不看就抬脚朝声源处使劲儿踹了一脚,又是“咚”的一声巨响,嗯,清静多了。
夜昱刑走到窗边,俯视临街的熙熙攘攘,头也不回道:“夜某实在不知小女去向,亦不愿过问。王爷千金玉体,着实尊崇,夜某何德何能如此高攀!岳父一称还是请收回吧,夜某受不起。”
“我……”没有用尊贵的自称,承宁咬咬唇低声道:“我知道我可能只是一厢情愿,我也知道除我之外还有爱她重逾生命的人,而她或许……从没真正爱过我。虽然她总把我当小孩子,在我面前笑嘻嘻的,可是我看得出来她已经累了,她需要的是平稳安逸的生活,所以,我想给她一个家,一个能够安心歇息的地方。”
听到这番话,夜昱刑转过头看他,十七八岁的纤细少年即便笼罩在高贵的光环下,也能见到他澄澈双瞳中燃烧的希望,越来越耀眼。是啊,他和自己毕竟不相同。
她和紫陌相恋的事,他自然明白的一清二楚,世人所谓的极大的罪孽——兄妹相恋亦不过如是。他,才是悖德之人。
此次来京的目的便是要阻止燕淮已然如出水面的阴谋,必要时诛之。想到这里,他的眼底又滑过几许阴鹜冷残,为了心中仅存的那块柔软,他什么都愿意去做。
而后承宁拱手告辞,他也没有理会,心底喃喃道:我要把一切都献给你。
殊不知低吟出声,坐在一旁的童千桃拿着外袍走到他身边,却听见这话,霎时脸蛋变了颜色。暗暗吸一口气,她硬是挤出一个微笑,抖着手替他把外袍披上,柔声道:“夫君,天冷了多穿件衣服吧,北方可比不得南方暖和。”
温热厚实的大掌猛然包覆住替他披衣裳的柔荑,“是你!”她心突突的跳,羞红着脸抬头,看见他眼里的喜悦神色一闪而逝,转变成失望和苦恼,最后变成波澜不兴,冷凝如冰。他的手也迅速地松开她的,道了声谢,高大的身躯毫不留恋地走出了房门,恍如一阵风。
僵愣在窗边的童千桃默默垂下了脸,柳一样的身子仿佛站不稳了,看看方才那被握住的手,摩挲那来不及感受的温柔。
进入冬天,天黑得越来越早,天气也一天比一天冷,富贵人家已经操办好了买炭过冬,定制狐裘皮袄;平民百姓没有那些钱,便只能把门窗都好好地糊一遍,被褥铺得厚实些。
小胡同里,孩子们才下了学,又不到吃晚饭的时候,便个个攒在“叶夫子”家里。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多是上午上课,而他们大清早的便要与父母一起摆摊忙活,所以都是下午才跟着夜紫陌识字读书。
“夫人啊,多亏了叶夫子,我家那俩小兔崽子才能识点儿字,别像我和孩子爹斗大的字一个也不认得。”
夜融雪缝着手里的小玩意儿,看看不远处的两个小脑袋瓜,朝着坐在身旁的胖妇人笑语:“谢什么,两个孩子那么聪明,以后会好起来的。”
两个女人坐在铺了棉垫子的椅子上做着针线活,屋里的火盆子发出噼里啪啦的轻微跳响,四个小家伙就着暖意,围坐在自己搬来的小板凳上择菜。
当chū_yè紫陌独自匿身在这柳条胡同的身份是教书先生,邻里错把“夜”叫成“叶”,他懒得纠正,久而久之大家也只管这么叫,可几个小学生总是叫成“呀!先生”,改也改不过来了。
和大家相处了几天,邻居多是一些贩夫卒子,每日起早贪黑地做些小本生意养家糊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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