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第一节
(更新时间:2006-8-00 本章字数:6724)
自序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大家介绍我的作品,以及我这个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垃圾。说是垃圾,因为我总被人们抛到九霄云外,他们说这样可以给他们自己留下一片明朗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好让他们自由的呼吸。
当我不自觉的从人群中被挤出,我最终沦为社会的蛀虫,本着“见缝插针,无孔不入”的原则,在文明人的掖窝和裤裆下生活着,还时不时在他们最为放松和得意的时候叮上那么一口。闻着他们身上发出来的腋臭,我大吐特吐,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语言吐在他们脸上,就像他们以前吐我一样毫无保留。
我曾经以为我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到后来我发现我竟然连矜持都学不会。每当遇到漂亮的女人我就会手足无措,样子显得十分滑稽,还猴急的把自己展示一番,再低着头尴尬的离开。
我曾把自己看作一匹千里马,寻找可以让我平步青云的机会,可是伯乐始终没有出现。我把自己当作伯乐,却怎么也找不到千里马,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千里马即是伯乐,伯乐即是千里马。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在他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勇敢的在唾沫四溅的人群中突围,想要像他说的那样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来,可走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原来像我一样标新立异的大有人在。后来我又听很多自称是“过来人”的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没了路。我瞻前顾后,回答我的是进退两难。
我的低调并不是源于我的消极,而是源于我对生活的自我认识。我并不要求读者朋友接受我的这些浅薄的认识,只要大家知道在这许多垃圾中,有我这么一号,大家权当是深入生活即可。
这个社会分了太多的层面,没有人可以面面俱到,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是最不起眼的那部分,那么,我也只有做我这一部分该做的事,尽可能完整的把我这个层面的世界展现给每一位读者。我会再接再厉,将反叛进行到底。如有意见相左者,尽可把我的话当作放屁一笑置之。我只希望能让读者朋友看到我们,包括我们背后的那片黑暗。
初次执笔,仅以此为序
木子辉
我今年23岁,23岁——一个充满活力的年龄,这个年龄的人斗志昂扬,无所畏惧,只是我不是。不知从何时起,我渐渐遗忘了那个曾经被我称之为“理想”的东西,开始在茫茫人海中漂流着。我喝着可乐,抽着雪茄,甚至学人家在女人堆里出没,并且乐此不疲。我渐渐忘记了自己为了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每天所做的事都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为了做事而做事。每当新的一天到来,就会不记得前一天做过什么。
我喜欢写作,在每天不停的工作后,为了向人们证实我是有思想的,不管在别人眼中我这算不算胡思乱想,我都要写作。甚至于写一些俗不可奈的东西,比方说爱情。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想知道,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安全感,所以我更喜欢情爱,打心眼里喜欢,因为现实是悲哀的。
1
我打开抽屉,里面有我读书时的影集。我无聊时总会翻看以前的照片,这也是唯一能够让我记起曾经做过什么的东西,包括曾经和哪个女人谈过恋爱、上过床。在感情方面,如果用世俗的眼光看,我自认不是一个专一的人,当然我也不随便。
专一是什么?在我心里它的解释是:在某个时间段对某个人的感情的一致。在我的理论里我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专一的一类人,因为我每一次都当真,都非常投入,分手的时候也是非常的痛苦。不过我很快就会使自己相信“分手总是难免的”。我就这样在分分合合、若有若无、半睡半醒之间生活着。既无聊又快乐,既喜欢又恐惧。总之,没有人会理解,我也不想被人理解。
在这个人人都在呐喊“理解万岁”的年代里,理解就好象把衣服脱掉,站在所有人面前,理解就是赤裸裸,任别人去碰触你的每一条神经,去撕磨你的每一寸肌肤。
打开影集,我信手翻了一页,一个青纯亮丽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张晓颜——我的人生第一个女孩。不知道是一见钟情还是什么别的,只是一次眼神的接触和一个天真的笑容,我就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16岁的我感觉应该和她发生些什么,在我还没有想到答案的时候,我就稀里糊涂的在不知不觉中给她写起了情书:
亲爱的颜:其实老早我就已经注意你了。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爱你的哲
我居然在不久后就收到了回信:
亲爱的哲:谢谢你的爱!!!你的 颜
一切来得那么容易和顺利,于是乎我恋爱了。我和她来回传递着信息,也写了一大堆情呀爱呀之类的。或许当时的我们还没有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信里写着“我听过你的歌,我的大哥哥。”,我写着“我一定尽力用最美好的旋律伴你左右”。顺便说一下,当时我的歌已经唱的不错了。
接下来的学习开始变得乏味,在老师口水四溅的课堂上,我寻找着自己最喜欢的歌词,用在给张晓颜的信里。现在想起来那简直不是恋爱,而是在对歌词,只是我们那时还不明白,而且还很陶醉于这种可以说是无聊的行为。
2
就在我和张晓颜“对歌词”的时候,另一个
喜欢把衣服脱掉请大家收藏:(m.dmbook2.com),第一版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