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范海辛,对聂斐这个不得已的临时拉丁来的传承者也是不吝赐教,虽然问题都很幼稚,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谁叫小说和电影中都把吸血鬼和狼人神话了?什么黑魔法啊,公侯伯子男的等级分别啊,圣光系魔法对黑暗生物的克制啊,平白无故地为狼人和吸血鬼添上了一层神秘。
“当然,并不是说普通武器弹药就对吸血鬼和狼人无效了。只要子弹足够多,一把小口径手枪也能打死吸血鬼或者狼人,前提是你把他们射得稀烂,失血而死。只要手法够准,一把菜刀也可以砍下吸血鬼和狼人的头。
“需要注意,吸血鬼和狼人血小板性能活跃,与人类相比,同样的伤口,吸血鬼和狼人的失血量只有人类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所以,对付吸血鬼或者狼人,普通武器弹药不怎么合用。
“而即使是一粒由女式袖珍手枪发射出来的硝酸银子弹,也能干掉一头吸血鬼或是狼人,别的任何子弹一粒绝对不够——即使你运气好打中头部。什么?反器材类的狙击步枪?相信我,除非是一枪爆头,否则使用狙击步枪的你绝对会死。别忘了反器材狙击步枪那该死的噪音和慢得令人发指的上弹速度,以吸血鬼的移动速度,一枪没能干掉目标,你就死定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德古拉这家伙没有普通吸血鬼的弱点,我追杀了他一个多世纪,所有能用的办法都已经用遍了。无论是银还是逼他不得不沐浴阳光,我甚至还曾把他逼得跳进我用大蒜汁和硝酸银配置的液体池中……但都没办法彻底杀死他。
“传说中德古拉是吸血鬼的老祖宗,我怀疑他是吸血鬼病毒的原体,无论是细胞再生能力还是对阳光、银等等吸血鬼致命剧毒的抵抗力都强得离谱。要干掉他估计只能砍掉他的头然后放在阳光下面暴晒了……可惜的是,他的能力太强大了,跑得最快,跳得最高,力量最强,还能飞。就算是我,也没办法砍下他的头。
“听着孩子,如果你要救出被德古拉抓走的小女朋友,必须杀死德古拉,砍下他的头。当然,你的女朋友就算救回来也已经是一个吸血鬼了,所以你最后还是不得不杀死她。个人建议你在黎明的时候让她拥抱阳光死在你的怀中,这种死法比较浪漫。想当年我的初恋女友就是这么死的……当然是我亲手了结她的,难道你要我,亚伯拉罕?范海辛,一个狙魔人,眼睁睁看着我挚爱的女孩变成一头吸人血的怪物么?再说这也是我初恋女友的要求。一个绅士是不会拒绝女士的要求的。
“我的食物?哦孩子,别被小说误导了,诚然,狼人是喜欢吃人肉喝人血,但是我的食谱比较丰盛。虽然人类的血肉和普通食品我都能吃,但是我不会吃人的。
“自从我变成狼人咬断我初恋女友的喉管之后,她的血就已经让我克服了吃人的yu望。咳……当然是在她变成了吸血鬼我才咬她的。相信我孩子,你能做到的,只要想想你的小女友,只要想想那该死的婊子养的德古拉让她变成了吸人血的怪物,你一定会恶心的死都不想吃人……
“我为什么会变成银sè_láng人?这我怎么知道!我他妈的为了这个问题解剖了上万具狼人的身体,至少一千具是**解剖,还因为这个读遍了欧美名校的生物学可是还是没弄清楚!我只能说,我他妈的变异了!
“拥有了狼人一样的力量、速度和变身能力,不怕银,不怕紫外线,能在阳光下变形,强的离谱的细胞活性……你该知道细胞活性代表着什么吧?这代表着身体的自我修复能力,细胞活性越高,受伤后复原越快,这就是狼人和吸血鬼为什么看上去打不死的原因。
“……吸血鬼本身造血能力低下,但拥有能把别的生物的血转化成自身血液的消化系统,所以需要不断地吸血维持生命。吸血鬼的细胞活性远超人类,所以细胞更新速度更快,所以才会以血为食。
“……而狼人吃人,则纯粹是因为野兽本能罢了。狼人不光喝血,还吃肉,比吸血鬼更恶心。因为狼人的造血能力远超吸血鬼,比人类都强。所以人类并不能算是狼人的主食,但他们喜欢吃人,因为对狼人来说,再没什么肉比人肉更好吃。
“变异的生物,拥有野兽般的敏捷和强大的**力量,拥有紧密的几乎可以挡住普通子弹的肌肉组织,拥有强大的细胞活性衍生出的再生能力,比人类“更高、更快、更强”,这便是吸血鬼和狼人的本质!
“正是因为我身上出现了这该死的变异,让全世界的狙魔人都以为我是狼人中超凡脱俗的异类,是能在阳光下变身的最强狼人,是人类世界最大的威胁。他们害怕我发展出像我一样异类的后裔,所以不顾一切想要了结我……无论我怎样解释都没用,虽然我曾经也是人,直到现在都有着一颗人的心,以人类的方式思考,但我实在不得不说,人类太他妈愚蠢狭隘了,连一个异类都容不下,难怪种族歧视和肤色歧视到现在都没消失……
“我的上帝,以我初恋女友的名义发誓,我到现在都没发展过哪怕一个后裔。因为我知道变成狼人之后,嗜食人类血肉的渴望是很难克服的,我真的不想造就出一支强大而又几乎没有弱点的银狼后裔危害人类……今天选择你也是没有办法,谁让我快死了,而且你又跟德古拉有这么大的仇恨?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遭遇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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