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还在恨他。
第二天,他去了李显处,烧了禁锢那个孩子的茅草屋,放他下山。
许多年后,他和百无忌去看望过一次李显。那时,李显已与退位的楚逸岚隐居枫叶山庄。二人一弄箫,一弹琴,看着琴瑟相携的二人,他终于隐隐明白了昔日大哥的郁郁缘何,他所真正想要的,又是些什么。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他挽着百无忌的手臂,他知道自己是幸福的,可是心底却止不住的在痛。
早知离别切人心,悔作从来恩爱深。不得
真的悔吗?
不,他无悔。他曾经那么火热的爱过,倾尽了所有。
阳光灼痛了他的眼睛,抬头望着院中火红的枫叶,视线中逐渐清晰了那个向他张开双臂的文秀少年身影。
——若离?你就是若离吧?别怕,我是你的兄长。过来这里,我是来带你离开这里的。
只是不得长相守!
(完)
后记:
终于写完了!
写作上,我是个极疏懒的人,很多作品都是写到一半就激情不复,不了了之。之前我另一部完结出版的小说,则是原名《恶霸》的《仙女哥哥咬一口》。字数不过本书的一半,完成时已是大喊辛苦,因此能够写完《莫》如此之长的一部小说,于我可谓破天荒了。
比起此文正文,我个人更加偏爱番外。大概是因为比起幸福的喜剧来,悲剧往往更令人印象深刻吧。有朋友看了之后泪斥我狠心,竟然拆散两个相爱之人。冤枉啊,非是小女子心狠手辣,而是李若离和李霁胜两个人本就不适合相守。在感情方面他们都是很笨拙很脆弱的人,虽然相恋,却不能彼此了解,不能守护爱情。而李若离和百无忌在一起,是被守护的,也是幸福的,只是难免有遗憾存在。
生活,总是有遗憾的,很难十全十美。
番外《长相守》是在正文成文一年后才动笔写的,一直想写若离君的故事,最终能够写出来很是高兴^-^
不过,我个人并不是悲剧爱好者,也不喜欢赚人眼泪。我对耽美的理解,是一种爱情童话。既是童话,总是要皆大欢喜王子公主快快乐乐才好,让看官得到快乐和满足。如李楚般历经重重考验与挫折的长相守,才是爱情的最完美童话。
最后,感谢你能耐心读完这个故事,希望你能够喜欢啰^-^
作者简介:
树梢,倒过来便是「少数」,沈迷耽美的小女子,大概原本就是少数吧。
因为这个笔名,我还曾经被读者误会是男生。其实人家是个很传统很温柔很纯清很纯洁的女孩子啦~~(谁拿臭鸡蛋扔我啊,我怒!)
嗯,其实我只是个很普通的喜欢男生的女生啦。生于双鱼座,有着双鱼座女孩子喜欢幻想和完美主义的典型倾向。偶尔兴之所至,也会把幻想付诸文字,纯属一已的情绪喜好,犹如我眼中的一花一叶一世界。
番外----《海边的重逢:小狐狸爪记和大狐狸手记》
小狐狸爪记
x年x月x日
我,有着狐族最黄亮的皮毛和最狡猾的笑容的绝世美狐,现在和主人生活在一起。主人会温柔的把我抱在怀中,轻轻抚摸着我光滑柔软的皮毛。每当我向他展现自己最引以为傲的笑容时,他先是微笑,然后又沉思,最后又微笑。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哎,人类的心思真是难懂。
我喜欢人类的铜镜,可以照见我美丽的身影。
x年x月x日
危机,大危机!!!
讨厌的人突然来访,虽然和主人一样同属人族,不过感觉却像我最讨厌的狗族。不然他为什么像狗一样整天缠着主人不放?连我专用的主人怀抱也被他强行占走了。555,我讨厌他,为什么我打不过他!
听说狐族有一秘传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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