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作真来真亦假。等到胡亥真的派人前来复审之时,李斯再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人真是胡亥的使者,他只是一味地重复道,“我有罪,我欲反。”
使者回报胡亥,胡亥不仅不会想到是赵高在暗中下了手脚,反而对赵高大赞道:“如无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不久之后,胡亥派往三川搜集李由通敌证据的使者也回到了咸阳。对李斯来说,使者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而这好消息和坏消息,其实又是同一个消息——李由在前方英勇抗敌,虽寡不敌众,也拒不投降,最终为项羽和刘邦的联军所破,死于曹参之手。
老年丧子,自然是再坏不过的消息。然而,李由在前线顽强战斗,为国捐躯,堪称帝国的英雄,关于他通敌的指控自然也就不攻自破。李由以他的壮烈牺牲,证明了李斯全家的无罪,却也算得上是好消息了。
2、条件反s(2)
可惜的是,李由的牺牲,依然无法拯救他全家的命运。此时的朝廷之中,赵高已经一手遮天,无所不能。日后他可以指鹿为马,现在他也能颠倒黑白。在赵高的威利诱之下,使者也只得捏造事实,上奏胡亥道,“李由通敌,确有其事。”
至此,胡亥对李斯谋反一事再无任何疑心,于是命赵高为李斯量刑。
赵高奏道,“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诛三族。”
具五刑,按《汉书?刑法志》,具体内容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r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即便是在严酷的秦法之中,具五刑也称得上是最残忍的一种刑罚。
胡亥接奏,喟然叹道,“李斯侍奉先帝数十年,于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却。如无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报,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实不忍。”
赵高面白如纸,满心惶恐,听胡亥这意思,莫非他要宽恕李斯,饶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在审判李斯时所使的种种伎俩,全变成了白费心机。李斯已经明白过来,都是赵高在设计陷害他,一旦李斯死里逃生,全力反扑,他赵高又将如何抵挡?
赵高搜肠刮肚,酝酿着自己的说辞,准备劝谏胡亥维持原判,胡亥却已接着说道,“改具五刑为腰斩,其余如君所奏。”
赵高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娇声嗔道,“你早说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噗噗地跳。”
总之,无论是具五刑还是腰斩,李斯终究还是一死,而且同样死得毫无体面可言。或许,在胡亥眼中,将具五刑改成腰斩,虽然是换汤不换药,却已经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3、最后的时刻
李斯行刑的日子到了,时为秦二世三年十月,即公元前208年十月。
(注:关于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记?李斯列传》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然而,李斯之死,当在李由之后无疑。考《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三年)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实际执行则在初冬。)
监刑官来提李斯,问道,“丞相临去,可有什么遗言?”
李斯自知死期已到,叹道,“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监刑官道,“人死如灯灭。灯灭而光消,虽欲言而不能也。丞相治国三十余年,今日将死,得无一言以遗君国乎?”
李斯仰天长叹道:“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
李斯这段遗言,既是逆耳的忠言,也是清醒的预言。监刑官命人记下,然后一行车骑,护送李斯抵达刑场。
李斯步下马车,几个月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阳光,瞳孔不由一阵急剧地收缩,眩晕得险些跌倒。李斯的家人和亲属,早已在刑场等候着他,包括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在内,近千人黑压压的跪成一片。
咸阳城内万人空巷,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人群压抑着,沉默着,他们前来告别李斯,同时告别的,是一个行将逝去的伟大时代。
李斯几乎不敢和家人们对望,他无法直视那些悲伤和哀怨的眼睛。次子李瞻膝行向前,向李斯行礼。李斯问道,“怎么不见李由? ”
李瞻道,“儿亦不知。”
李斯一家自从入狱,便已与外界隔绝开来,不通消息,是以并不知晓李由已死。监刑官在一旁告诉道,“李由已于前月死于贼兵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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