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性同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说:“我和他好了八年。我们朝夕相处了八年。中间我们商量过结婚,他说家里不同意。可我每找一个朋友,他就给我搅了。这八年我成天围着他转,给他做饭吃。他一开始从不拿钱给我,后来大了才知道买些东西给我。有时我急了就向他要钱。我做梦都常常梦到他,他这人吃饭爱挑食,我还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样,想他冷了热了。他如果好好设计一个结尾我会接受的。可他后来又搞上了一个小女孩。开始他瞒着我,我们俩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间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语音语调有一点变化,我就能感觉出来。
他想还让我留在他的生活里,故意约我在他和那个女孩亲热的时候去,想让我承认既成事实。那次我去了,看见床上乱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刚刚干过的。我怎么能容忍这个!后来他还来求过我,我坚决不理他,就这么跟他断了。“
调查中发现一个特殊的事例——同居关系中的“婚外恋”问题,这种类型的同居已经可以被当作事实婚了,因此会有“婚外恋”问题。一位与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讲了她的一次“婚外恋”:“他对我说,他也是离婚的,我默认了这种关系,就背着老公(她总爱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来往过四回,吃过一回饭。这段事只有两个月,只有拥抱接吻,没别的。后来他背着我和他老婆复婚了,我很生气,他怎么能骗我?我给他写信告诉他,我们的事是个错误。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见了。我自己觉得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我处理得很好。我老公问了我这件事,我一开始还抗了一下,后来就承认了。他让我衡量一下,看怎样对孩子好,对我好。他对我越好,我就越觉得有愧。我没想到他对我这么好。他从没跟我许过诺,像给钱呀;一起过多少年呀什么的。那天他哭了,说,我对你这么好,你还对我不忠,我不跟你过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说,你到底爱不爱我?他说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爱上你了。现在越来越爱。我说,五年了你才说你是爱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岁数比我小,我说,别人都说你小,不可能跟我过到头,所以你该允许我犹豫彷惶。你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为什么不说呢?要是没有这事,过十年过一辈子我都不知道你爱我。我们俩后来都说是自己的错。我们的关系比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与人同居十几年但从未与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说:“一辈子只有一个男人会遗憾,但人不能什么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说:“我有时会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关系的发展必须在不影响我们俩关系的前提之下。要达到自己能够同意、原谅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讲到对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无意中漏出他在一个周未做过这种事,我觉得很脏。我和这个男朋友已经好了一年多快两年了,有段时间我们每天在一起,有时彻夜不眠,从和他的关系中,我感到和谐和美。他对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对同居的态度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许多女人在还不知道什么人适合自己时就结婚了,真的了解是在婚后,结果有人发现无法容忍对方,就只好再分开。我认为国外有人试婚的作法是人道的、严肃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国的舆论就是不宽容这个,结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剧,还会影响后代。”
一位单身女性讲了她对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赞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较传统。如果两人真好就应该结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话,双方不负责任,互相利用,会引起财产问题。我不否认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结婚算了。我听说有个大学30%的学生试婚,一个宿舍就睡两对,这就太过份了。试婚造成男的随随便便,伤害很多女孩,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职业似乎对职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学教师讲了这样一件事:“我们单位一个女同志因为没结婚就同居被开除了,说她不适合作教师。”
美国有大量调查表明,大学生同居的比例从10%到33%不等。这个比例相当高。许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后考虑结婚的。调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声称,结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过来看,如果不准备要孩子,婚姻的动力就小了许多。现代同居者增多,这也是一个因素。另据统计,同居者的离异率超过50%。(哈斯等,第220、233页)同居形式作为与婚姻关系形成对照的一种男女关系模式的存在,迫使人们思考婚姻这种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两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仅是爱情,没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确没有必要。那么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从调查对象的叙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在财产问题上,使婚姻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财产有合法继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个稳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证孩子的抚养;第四,使男女关系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使他们两人脱离择偶市场,脱离择偶期间的不稳定状态。由此回推,同居发生的基本条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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