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秦军扫荡越地,既不。jyin也不掳掠,以楚人凶残为名强制迁移百姓时也不忘无敌所贯彻的大秦军纪,对越国百姓表现出一副和蔼良善之态,甚至时不时战士们还在队官的暗示下让出战马给老幼乘坐,让出口粮给妇孺充饥,以种种亲民手段博取越人的认同。但这套在后世非常有效的做法对油盐不进的越人却收效甚微。就无敌的观察,目前越人主要表现出来的民族特性主要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愿意迁徙去往蓬莱的民众是接受了陶朱公范蠡带给越国的实用主义熏陶,在物质条件的利诱下意志不坚者。另一方面,留下来跟秦军搞非暴力不合作斗争,并持己见死抱着忠君爱国思想的都是些不开化的老顽固,这些留下来的老顽固如果处理不好,必将成为揣在秦军怀中的定时炸弹。
对于这十余万人的安排,申不害。到有许多意见,只可惜他的那些筑城、修渠、拓路、造堤的构想相对来说落伍了,无敌直接快进到“打土豪分田地”这着杀手锏上。
嬴无敌七年的三月初一,秦王。嬴无敌在会稽颁布了《大秦对越战时行政总制》,这份行政总制的有效期为十年,其中包含了战时田亩、商业、农业、刑事等多部律法制度,所采用的法律范本当然还是秦国现行的律法和卫鞅在河西地区、巴蜀地区所推行的新政。
战时田亩制度中便规定凡愿意归属秦国的越国。百姓,以户为单位在登记完户籍后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秦国五百钱的越国戈币作为置业安家费用,并且每一个户籍完善的家庭都可以向会稽官府申领每丁五十秦大亩、每口三十秦大亩的十年免税土地,并可向会稽官府申请借贷种子农具甚至伤残战马用于耕作。
不说这套“对越战时行政总制”当中过于繁琐的部。分,先说这条登记便可领钱的条例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流民之间的大分裂和大s乱。这个条列当中所谓的以户为单位,就是指一户当中必须有两位年纪在四十以上的老年人,两位老人可以是夫妻,可是兄弟或姐妹,再加上必须要有一对四十以下的夫妻和至少一个孩子,这才能构成最基本的“一户”。
由于战争,越国的戈币市价不断贬值,但作为战。胜国的秦国,秦国的布币自然是不断的增值。按照未开战前的市价,在越国差不多是一千个秦国布币只能兑换七百至七百五十个戈币,而现在的市价一经达到了一千比一千六百。
而相当于秦国。五百钱的越国货币,在此时的越国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并且只要登个记就可以领取,只有傻瓜才不领。一时间,会稽城外上演了一幕幕的拉郎配和抢媳妇、儿女的运动,滞留在城下的老越人以妇孺居多而青壮偏少,只是短短三天时间便凑出了一万两千多户,而后便由会稽官府具名造册予以登记,然后按照前期厘清丈量出来的会稽周边土地进行统一安置,而置业安家费也以一半货币一半实物抵充的方式妥善发放。
一开始越人对这种做法并没有抵制,因为这种安置的方法他们前所未见也闻所未闻,当秦人果真信守承诺按部就班的开始进行之后,绝大多数人反倒是对那些愿意坐船去往蓬莱的移民生出了羡慕,因为秦军之前动员时说得是,只要愿意去便可以分得土地,并且秦国提供一应的住宿和农具,并未说明到底可以分多少。而现在这些留在会稽的越人得知的情况是,去到蓬莱的一名也是每丁五十秦大亩,每口三十秦大亩,不但提供种子农具和房屋而且还是终生免赋。
终生免赋的意思也就是愿意迁过去的这代人,到他们死时都不用缴纳赋税,至于他们的后代则自然是要按照秦国的法律缴纳税赋。如今知晓,纵然悔之晚矣,却也不能放过这唾手可得的十年免赋之地,毕竟每人五十大亩本就不少,还别说秦大亩比之越亩要大上许多,只要肯精耕细作,不说喝酒吃粮填饱肚皮,就是咥咸r穿绢衣的愿望也不肖数年便可达成。
至于用这种硬性的匹配方法筛选出来的一批无儿无女,也没有人愿意对其赡养的残障越人,无敌自然也不可能这些鳏寡孤独弃之不理全部杀掉,虽然这其中许多都是鼓动着青壮越人仇视秦人的老顽固,但无敌还是派出劳役,就在会稽山下的平原地带修建了数个专门用来安置他们的养老庄园。这些庄园里不设田地农耕,而是搭建起了各式工棚,残障老人当然不能白养着不干活,让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还是很人道的。
而对于数十万人的吃饭问题,秦军方面也暂时有了保障,那便是秦军先早存储和积攒下来的粮草可以维持大军和归化百姓三个月左右,加上蓬莱的船队每月可运送两万斤的山货和鲜鱼来会稽,加上越人自力更生与多方协调和广泛开源下,无敌相信要坚持到当年秋收问题不大。
秦军在越国不温不火徐徐展开各项工作,而山东六国对无敌的做法也是纷纷侧目。其中最为纳闷当然是楚国,楚王的一石三鸟之计,这个时候应该是收官阶段才对。可让他纳闷的是,其一、秦军没有四出攻伐越国王族的残党余孽,对越国东南部的许多王族诸侯小城视而不见,就是一味的闷头闷脑派出部队迁民前往会稽,也不知道这嬴无敌究竟有什么办法养得下这多的越人。
其二、魏国攻秦,从前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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