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湖边。
我没有用脑就一鼓作气朝林荫最密集的地方跑去,意识到错误为时已晚。头顶月光不知何时被行云掩盖,眼前一摸黑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我试着转身往回走了几步,可冷不防被甚么东西绊倒,摔在又湿又潮的土地上。
清风扫过,一阵铺天盖地的沙沙沙响。
我挣扎着爬起来的同时,突然感到草丛动了一下。背上寒毛猛地竖起,心脏跳漏好几拍。我竖耳聆听,屏气观察。隔几秒钟,后面又再沙沙沙。第六感告诉我,不可能只是风。在这丛林之中我不再是一人。
果不出所料,距离我不到三米之外的地方出现一双蓝色眼睛。
随着云朵飘动,天上又稍微展露光亮。藉光看清楚它体积后我倒抽口冷气。
一头不比我小多少的黑狼。
刘恨陵给我的书中曾介绍过,狼,通常成群结队,只要看到一只就代表有多只在后面。喉咙突然干燥的要命,手脚发软。黑狼一动不动研究着我,好像在盘算眼前猎物值不值得攻击。我大气都不敢喘,但也清楚知道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正在不知所措中,“呯呯”两声巨响黑狼颈部顿时血肉横飞;一秒前还明亮的眼睛瞬间黯淡。
一切发生的太快,大脑反应不过,还没等弄明白时,四周突然光如白昼,刘恨陵盛气凌人的面容步入眼帘。他手中的枪还在冒虚烟。
他来救我了。
最关键的时刻出现最熟悉的脸。
百感交集,我不假思索便使尽全身力气向他跑去。
原来我的人质综合症早已病入膏肓,我奔向的人远远比那只狼邪恶万倍,可看清是他的那一刻,我只觉欣喜若狂,也管不了他表情如何狰狞。
多年后,刘宇翔在同一山林爬山时无意听到一个十多岁男孩跟他友人说,他小时候曾跟他爸爸在此树林里见过鬼。他们看到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在黑夜的林中独自奔跑,不知多诡异。
刘宇翔学给我听时,我没说什么。可是我的心知道,原来世事就在那么一线之差,他们要是费点力追上我的话,我的命运将永远改写。可是他们没有。所以我的故事只能是这个结局。
***
nuè_liàn之情展开的毫不着痕迹,意识到时已刻骨铭心。表面虽似风平浪静,可内心惊涛骇浪,一发不可收拾。
失而复得令我万分感激刘恨陵给我的一切,包括他的存在。
刘宇翔后来对我分析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就是如此,当加害者稍展示出仁慈的一面,被害者便万般感激,将所有情绪托附于他。道理很简单。人类对恐惧的承受力是有底线的。底线被攻破,恐惧很容易变成依赖,然后依赖再变成崇拜。
的确,刘恨陵是全世界最高明的操纵者。他要完完全全得到我;不仅是身体,他还要我的心。
他成功了。
那天晚上,意想不到的事接二连三。首先,刘恨陵没有处罚背叛逃跑的我。第二,他没有将我带回密室里的小房间,而是他自己的睡房。第三,在我刷完牙后他给我一块索菲尼甜品屋的草莓蛋糕。第四,他跟我同床共枕,这是我们相处两年多从未发生过的事。
开头的胆战心惊随他的平和渐渐烟消云散。他让我枕在臂弯,强而有力的手给了我无限安全感。很难想像当初是同一双手用泰瑟枪电我,拐带我,强暴我。那些彷彿都是前世的记忆,与我毫无关系。
被刘恨陵紧紧搂着的感觉是那么好。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没生气,可温暖被窝令我无暇多想。
那晚我没有梦见长翅膀的精灵,骑老鹰的外星人,绿油油的青草,飞舞的雪花。。。那晚我甚么梦也没做,一觉睡到天亮。
第10章r9施虐与受虐
清晨阳光自百叶窗的缝隙渗入,一晃一晃把我从睡梦中带回现实。很多人习以为常的晨间景色,对我来说是何等稀奇。三年来,第一次被阳光唤醒。
翻个身坐起来,陌生的大床上独我一人。刘恨陵睡过的地方已冷却,可被单上还留存他的味道。
生活中有一些琐事不被人们珍惜;小小一扇窗,热腾腾的美食,唠唠叨叨的家人。。。这些被认为是“必然”的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它们的价值?日后,刘恨陵将给我一切物资上的满足,可我发现最怀念的还是在他床上看到阳光的早上。
我没有就此搬到他房间,但他也不再锁住我的,可能知道我永远不会再企图逃走。当我毫不犹豫向他跑去时,他已看出我的心永远属于他。
一点也没错。我自愿回到笼子里。被剪断翅膀的我失去自力更生本能,有他,才有活下去的希望。只有他,才能满足我所有的慾望。刘恨陵是最高明的控制者,他灌输的思想不知不觉已根深蒂固。一生中从没爱或被爱过的我因此觉得自己“爱上”了刘恨陵。
无论何时都想见他,想和他说话,想触摸他。。。想被他触摸。
刘宇翔后来跟我说:“那不是爱,而是精神受压迫后脑内分泌物产生的幻觉。”他总是用科学解释很多,但我不懂。我只知道自己的心情。
刘恨陵在我心目中是个神一般的人物。他无所不能,博洽多闻,看过的东西过目不忘,我崇拜他。这里有多少因素出于人质综合症?我不清楚。只知当他带我进的世界时,我也从他的施虐中得到过满足。
为何刘恨陵当晚没惩罚逃跑未遂的我,我质疑了好一阵子。其实不必多久答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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