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戎正在收拾箭筒,一听这话,忽地双眼血红,直勾勾地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对方头一次露出这么凶狠的表情,像是突然龇出獠牙的野兽。法洛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道,“没什么。我听宫里的仆人说,莱蒙王子现在经常待在寝宫里不见人,想着他会不会也喜欢打猎。我们可以与他一起。”
“他不喜欢。”爱戎回答得很快,“他只喜欢弹那个破琴,唱些肉麻的酸诗。他每天待在皇宫里,生活单调又乏味,毫无刺激与乐趣。”他笑了一声,笑声让法洛斯不寒而栗,“像个小娘们儿。”
二人驭马在宽阔无垠的草原飞奔。爱戎那匹银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有力,跑起来迅疾如风,而且主人也驾驭得随心所欲,法洛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跟上王子的步调。
爱戎漫不经心地甩了甩凌乱的金发,忽然又放慢了速度,跳下白马。法洛斯艰难地勒紧缰绳,也跟在王子背后牵马前行。
半晌,年幼的小骑士长听到王子冷漠的声音,“以后,你不准在我面前提莱蒙王子的事,明白么?”
法洛斯不明所以,“为什么?”
爱戎冷冷地说,“你是我的骑士。”
法洛斯道,“我对您献上忠诚,与了解莱蒙王子并无冲突。”
“我说了你不准!”爱戎突然怒吼道,“他是我的弟弟!我身为他的兄长,有资格看护他,包括他可以接触什么人!我说了你不准,你就是不准!”
法洛斯也不依不饶地回敬,“我拒绝。您的话毫无道理,殿下。”
“道理?”爱戎愤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阴诡冷谧,血丝攀爬上瞳仁周围瞪大的眼白。法洛斯感到几年不见,对方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道,“没错,道理,殿下。莱蒙王子虽然是您的弟弟,但不是您的所有物,您无权对他——”
“他就是我的所有物!”
嘭地一声,久违地,爱戎王子又揍了他。但法洛斯依旧是那个法洛斯,他怒吼一声,还是与王子殿下扭打在一起。那是一场真正的恶斗。他碍于王子的尊仪,没敢下太大狠手,但爱戎就像疯了那般,将他的眼眶和嘴角打出了血。
两匹马在旁边甩着尾巴,嗤嗤地喷着响鼻,而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打得精疲力尽,天际残阳渐逝,才一同倒在草地上。
“我就是不准你说莱蒙的事。”爱戎静静地凝望着血色橙色交织的落霞,“不只是你,我谁也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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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的烛光下,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在图纸上潦草地勾勒作战计划。法洛斯揉了揉酸胀的双眼,直接和衣倒在了床铺上。
他头脑昏沉地想,最近怎么总会想到过去的事呢?
据冬霆军首战告捷已过了五个月。这五个月里,迟暮帝国的军队倒没有太大动作,稳稳待在北境的几个据点等候时机,像极了他们耐心的皇帝。而法洛斯带领士兵攻占了几个村庄,暂时解决了军队一些粮食需求。
他明白兀鹫城食物紧缺,多次跟国王通信,让对方不需每月按时运送粮食到军营,多用食物救济灾民,冬霆军可以通过攻占领地获得补给。
莱蒙国王每次的回复都犀利得令人头扁:“粮食是我给战士们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叫唤什么。”
而关于他对兀鹫城现状的问询,国王陛下的回复则十分直白:“你别管。”
与此同时,法洛斯在军营里糊里糊涂地过完了自己的第十八个生日。要不是属下提醒,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十天后的深夜,我们去袭击这个据点。”法洛斯圈出地图上某个村庄,沉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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