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了一个新锐设计师品牌,设计师本人指明要秦修做大片掌镜人。于是去世界最高峰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回国后见了的首席设计师,讨论好大片风格,签好合同,等到单子成囊中之物后王子琼才松一口气,想起来什么事:“哦对了,有一份给你的请帖。”
王先生在抽屉里翻了半天递给他一张粉红色的请柬,那少女情怀的嫩粉色和蕾丝边,一看就知道是喜帖,秦修纳闷地接过来:“jenny要结婚了?”
“哪是jenny啊,是从你老家寄来的。”
秦修打开请柬,那上面连新郎新娘的名字都没写,只狂草地写着他的名字和婚礼举办地点。
“是你朋友吗?”王子琼凑过来问。
秦修支着下巴,想不起来,他记得自己出过车祸,小时候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现在出名了,攀亲戚的人肯定很多,”王子琼说,“你七岁以后就没回过老家了,那边哪来的什么熟人啊?别去了,去了纯属当冤大头。”
秦修看着请柬,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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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趴在贺兰老师家门口,连打了两个喷嚏,晒了一下午太阳,他翻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然后听见上方传来“扑哧”忍俊不禁的笑声。
大金毛连忙一骨碌爬起来,甩了甩一身毛,狗不会这么伸懒腰,那是他以前做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被人看见挺令人忧伤的。不过,狗东西抬头看着站在面前穿着一套帅气牛仔服,头戴棒球帽,嘴上还在吹泡泡糖的短发女子,想问你找谁啊,却又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你不记得我了?”吹泡泡糖的棒球帽短发女子蹲下来,“我是阿紫啊!”
阿紫?阿彻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再看对方,粉红色的泡泡随着女孩展开的嘻嘻笑脸“啪嚓”爆掉,阿彻猛然张大狗嘴,我靠阿紫?!那个小恶魔?!
小时候被欺负的记忆瞬间复苏,大金毛表情不太高兴,都气得有点翻嘴皮子,两只狗眼睛戒备地看着阿紫。
阿紫双手放在膝盖上,笑眯眯地说:“我和阿宝这几年都在外面,在庚林医学院,今天才回来。我们要结婚了。”
你们要结婚关我什么事啊。大金毛在心里吐槽。
“我听胖婶说了你的事,”女孩凝视着大金毛,声音里带着由衷的佩服,“好了不起啊……”
阿彻没想到阿紫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可是心里一点也骄傲不起来,寂寞地低垂着眼睫。
阿紫笑着说:“小时候我真挺调皮的,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看在我们都长大了的份上,你能原谅小时候的我吗?”她朝着大金毛伸出手。
女孩的微笑淡淡的,十分真诚。是啊,都过去快十九年了,阿彻释怀地笑了笑,伸出爪子,轻轻搭在阿紫手心。相隔十九年的小恩怨,在今天握手言和了。
“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阿紫临走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份请柬,“给你和贺兰老师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说罢摘下棒球帽扣在卷毛大金毛脑袋上,“这个送你!”
阿彻顶着棒球帽目视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尽头,他衔着请柬回到家里,将请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着阳光照射在粉色的请柬上,他不知道该不该去。去参加婚礼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只狗。
大金毛耷拉着尾巴钻进沙发旁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觉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放着他的圣物——一本相册,还有20x3年一月的《伟大遗产》杂志。
趴在狗屋里,下巴垫在爪子上,长久地凝视着那张杂志封面,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来看看这张封面,想象着那时秦修从背后抱住他,心里一下就平静踏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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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颠簸的巴士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格格掠过,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机哼着一首《tryroad》。他虽然不记得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听着司机轻快的歌声,有那么一会儿,也会有一丝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达终点站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秦修单肩挎着背包下了车,抬头打量,终点站只有一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在阳光下拉长了影子。
在他寻找记忆的这半年,所到之处都是日新月异,似乎只有这里,时间过得意外的缓慢。
灵犬镇,他的故乡,时隔十九年,他终于回来了。
小镇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纵横阡陌,矮矮的围墙上探出树枝和花儿,听不见城市的嘈杂喧嚣,耳畔只余下偶尔的人声,还有远处学校的体育场上传来的奔跑呼喊声,小镇里的狗都是放养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边自由地追来追去。走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觉得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也许这就是家的魔力。举起相机拍下通往夕阳的长长石板道,他在心里笑着想,即使已经不记得了,但他本能地热爱这里。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见前方一家柯达相馆,照相馆外停着两辆小面包车,正有人从相馆里搬东西出来,大件小件鱼贯搬出。他走到门口,才发现这家相馆要关门歇业了。
这也不奇怪,当数码摄影成为主流,胶片摄影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在胶片相机的全盛时代曾经满大街可见的黄色店门和k字标志也早成为人们记忆中褪色的画面。
他怀着几分感慨走进这家即将不复存在的照相馆。柯达照相馆的规模都不大,不过这会儿里面已经快被搬空了,显得空荡荡的,台子被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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