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晨曦的第一缕光透过重重天幕,洒在这个宁静的小镇上。小镇也渐渐开始有了生气。
此时,一缕昏暗的灯光从一户普通人家的窗帘后透出。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一旁的侧门被人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梳着两个羊角辫。
只见她神色恍惚的关了门,茫茫然走上马路。
此时,日头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林夏手里拽着一块钱,茫茫然的走在路上,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窄窄的柏油路,两旁栽种着并不是很整齐的松柏。才下过雨,路虽大体干了,但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小水洼。
林夏看着街道两旁熟悉的房屋,脑袋仍是没转过弯来。街道两边俱是一排平房,零落的穿插着一两栋楼房,在晨曦中显得这么的突兀。
林夏呆呆的看着那老式的可笑的楼房,好半天才意识道这个消息:她,重生了!
怎么会这样?
昨天是她28岁的生日,是的,她林夏就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类型的人——剩女。
周围的好友一个个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可她林夏,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个人单着。
也被人追过,也谈过一两场的恋爱,可最终都无疾而终。她是个宁缺毋滥的人,宁愿单着,也不愿将就。
上辈子只是个三流大学的,大学毕业后只工作了几年,再回首时,竟然已经到了28岁。
她倒还没觉得什么,大学好友却是看不过去了,连着给她安排了几场相亲,没有下文之后,那个好友不屈不饶的给她介绍。说什么这次相亲的这个人,是某只海龟,简直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
林夏心里虽不以为然,到底是好友的一片心意,还是向她保证了下班一定去赴约,哪知在去的途中……
这时,林夏已经完全记了起来。
在去赴约的途中,精力有些不济的她,没有注意到红绿灯的变化。在过马路时,被迎面而来的车给撞了,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一道绿光。
再次醒来时,却是在十几年前,她的那间小卧室里。
林夏再次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掌,黑黑的,健康的肤色。不再是她那因长期宅在家,而显得苍白的手掌了。
林夏心里一阵激动,前世她就是个宅女,经常在网络上看关于穿越重生的文章,也幻想过自己穿越后的光景。却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这样的事会落在她的身上。
她握住了拳头,她一定不会辜负上天赐给她的第二次生命。这一世,她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林夏欢快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看着那些斑驳的墙壁,墙壁上的爬山虎,连角落的蜘蛛网都显得这么可爱。
哦,对了,手里还拿着一块钱呢。这可是她的早餐费,现在一碗面条才五毛钱。以前的她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五毛钱的用来吃早餐,剩下五毛钱用来买零食和一些小贴画,那是现在最流行的。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早晨醒来时,由于太过震惊,迷迷糊糊的套了两件衣服在身上。
一件白色的t恤,一件牛仔喇叭裤,一双大头球鞋。是了,这双鞋子还是她央表姐和她一起去买的,学校的女生大多穿这种鞋子。
林夏看着自己腿上了喇叭裤和大头鞋,心里一阵嫌恶。汗,这个时候的自己眼光怎么这么差啊!
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身边路过。那无意中的一瞥,让林夏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又是一阵抓狂。
啊!啊!啊!她居然梳着两个羊角辫,天,她都28岁了。好吧,就算扎着两个羊角辫,也没必要在上面扎两朵小红花吧!
林夏在心底呻吟了一声,老妈,你真是恶趣味。
心里想着,忙将手里的一块钱塞到裤兜里,伸手将头上那恶俗的红色花朵取了下来。
这发型就先让它这样,中午回来在给它拆了,林夏低着头,心里恨恨的想着。
再抬头时,‘溪水中学’四个大字映入她的眼帘,她到学校了!
老式的铁门,上面斑驳的锈迹清晰可见,几个穿着t恤的中学生,正骑着单车想往里面走,却被看门的王大爷给拦了下来。
被王大爷训斥了一顿后,都下了车,乖乖的推着车往停车场行去。
王大爷见那几个学生听了话,便转身进了室。那几个学生见王大爷进去了,又骑上了车子,扬长而去。
欢快的口哨声响彻整个不大的校园,林夏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切,心里乐不可支,果然是青春无敌!
这时,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耳边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林夏,在想什么呢?叫你老半天了,都没反应。”
林夏转过头,见到了一张稚嫩的脸,正是她的好朋友,任洁。
“林夏,你怎么了,瞅着我干嘛?”任洁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对了,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写没,我只顾记单词,忘记了其他作业,等会儿把你的作业给我参照下。”
什么?还有作业?林夏不动声色的想着,无意道:“哪里有什么作业,我怎么不知道,不会是你记错了吧!”
“天啊!你不会忘记了吧!她昨天布置的英文听写啊!我服了你了,miss张布置的作业你也敢忘记,你不想活了吧!早上第一节课就是她的,咱们快点进去吧!趁早自习,还可以多记几个单词。”
林夏同她一起往教室走去,不动声色道:“你昨天晚上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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