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作者:尼罗
文案:
相爱相争相杀。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第1章他们两个
余至瑶十六岁那年认识了十三岁的何殿英。当时他已经被余朝政虐待的不成人形,何殿英则是抱着一只玻璃箱子走在街上,每天快乐的卖着薄荷糖。
何殿英没有父母,似乎生下来就在这条街上讨生活。薄荷糖卖得久了,他落下了一个绰号,叫做小薄荷。人如其名,他生的白白净净,的确是带着一点甜美的凉意。
余至瑶身为余家的二少爷,比何殿英吃得饱,穿得好,可是天天挨打,几次三番的要被打死。大白天的,他借着上学的名义溜出公馆,坐在街边陪何殿英卖薄荷糖。何殿英捧着玻璃箱子扭头看他,只见余至瑶在大太阳下解开了衬衫领口,鲜红的疤痕尖梢就在锁骨下面若隐若现了。
他忍不住,伸手隔着衬衫去摸余至瑶的胸膛:“疼不疼啊?”
余至瑶摇了摇头,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现在不疼。”
何殿英好奇的拉扯了他的衣裳,他没有动,任凭对方掀起自己的衬衫下摆。那道疤痕从上至下,一直划过了肚脐眼,是道开膛破肚的重伤。
何殿英叹道:“你家老爷子真狠。”
余至瑶沉着脸,直勾勾的望着前方大街:“他怕我。”
余朝政的确是怕余至瑶。因为在余至瑶出生前一夜,他做了个怪梦。
梦里他正在自家庭院内闲逛,忽然迎面一人直直的走来,一声不吭的就要往楼里进。余老爷见他陌生无礼,便想去拦,哪知那人叫也不听,一味的只是走。及至到了楼门口,那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着余朝政阴恻恻的一笑。
余朝政登时一个寒战,从梦里哆嗦醒了。一身冷汗还没消净,外间起了喧哗,是五姨太刚刚闹了早产,余至瑶落了地。
余朝政年轻时也是个作孽的人,如今有了岁数,心气软了,就疑心生暗鬼的胆怯起来。他并不认识梦里的人,然而越回忆越是胆寒;于是五姨太不但没能母以子贵,反而受了连累,连先前的地位都彻底失去。还没等出月子,她就开始被余朝政薅着头发拖到地上狠踹。
如此熬过三年,五姨太趁着自己尚未被夫君活活打死,勾搭着余家的汽车夫私奔了。
余至瑶孤独的落在了父亲手中,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长大的。余朝政对待这个亲生骨肉兼疑似孽障,时常不知如何是好。他几次三番的把余至瑶从二楼窗户中扔出去,余至瑶摔的哇哇直叫,可是既然没死,只好继续活下去。
余朝政并非狂人,在大少爷和三小姐面前,他是一名真正的慈父。过年的时候,两个孩子坐在他的大腿上,一边一个,搂着他的脖子吃点心喝汽水。余至瑶也穿了一身新衣,野狗似的在客厅角落里缩了半天,等到厅内众人都欢欢喜喜的出去放烟花了,他才跑到沙发前蹲下来,捡地上的点心渣子吃。余朝政提前回了来,一眼瞧见了,心中便是一酸。他也承认老二可怜,可内心深处始终带着反感和恐惧。在老二面前,他做不了爹。
后来,在余至瑶十岁那年,余朝政忍无可忍,用一把短刀把二儿子给“豁”了。
刀子从锁骨那里扎了进去,向下一直划到了小肚子。余至瑶惨叫一声猛然挣开了他的束缚,随即发了疯似的向外逃去,没等跑到院内,肠子就流出来了。还是他的奶哥哥——一个哑巴少年——追上来拦腰抱起了他,一路狂奔着把他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余至瑶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身体伤了元气,从此就再也缓不过来。余朝政没有再要杀他。这么杀都杀不死,看来余至瑶是天生的福大命大。再说他也没有杀子的嗜好,他只是怕。
开膛破肚是一道分水岭,之前的余至瑶是一只糊里糊涂的小避猫鼠,之后的余至瑶不糊涂也不躲避了,他坏了身体,长了脑子。
余至瑶虽然在家里活的九死一生,但是在表面上,余朝政也不好过分的亏待他。大少爷上学,二少爷也得上学,只是入学时间延后些许。大少爷都出洋去了,二少爷才以十六岁的高龄进入中学;大少爷在美利坚都取得硕士学位了,十九岁的二少爷因为成绩太差,还没能够升上高中。余朝政老了,没有精力再去修理家中这位老二,故而一切都随他去。
于是余至瑶就天天和何殿英混在一起,眼看着何殿英从少年长成青年,又眼看着他丢下了玻璃箱子,抄起了棍棒刀枪。
何殿英在二十岁那年,已经成了天津卫英租界中的一霸。他的绰号依旧还是小薄荷,可是小薄荷三个字在他那里失去了往昔的清甜意味。他是如此的好勇斗狠,招惹不起他的人都会尊他一声“何老板”。
心狠手辣的何老板站在余至瑶面前,好整以暇的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擦了擦嘴角,因为面孔依旧白净,故而显得一双眼睛特别黑亮:“我替你宰了你家老头子!”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眼睛。和余朝政一样,他也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乍一看堪称魁伟。阳光从一侧的落地窗中斜斜的射进来,把他半边身体笼罩到了光辉之中。一半是恍惚虚无了,另一半却是异常的清晰,容长脸高鼻梁,剑眉朗目,英气勃勃。
对着何殿英一皱眉头,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可是没有说出话来。
何殿英在自己的西班牙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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