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要要要!”
大个儿打电话来,嘤嘤呜呜地说到学校了,正在楼下等着我,我要再不去,他就要热得化成一朵干花了。
我:“???”
可惜人的心情紧急或是情绪焦虑并不能影响交通工具的实际速度,我随着哐哐啷啷的校车上了山。
今天的校车载了满车的学生和行李,呼哧呼哧地爬着坡,速度格外看破红尘。正当我们缓缓经过一片深邃的树荫之际,透过车窗,我看到路边有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黑t恤花裤衩,坐在竖立着的行李箱上,一条长腿弯折,踏在步行道的路面,另一条腿尽情舒展,轻松垂在路沿之下,戴了一副遮住眉眼的墨镜。
除了衣服、鞋子、行李箱、墨镜之外……尽管那就不剩什么了,但我还是觉得,非常眼熟。
我听到耳边有人小声说:“哪个系的?好帅。”
我下了车,朝他的方向招了招手:“闵丘!”
在众人羡艳的目光中,我看着大个儿拖着硕大的行李箱朝我走来。行至近前,他先是摘下墨镜仔细打量了我一番,看似想拍我一把,手却停在了空中,最后收了回去挠挠自己:“你讨厌死了,来这么晚。”
我:“……”
我和大个儿的同居,不,合租生活开始了。
第107章 我有一个秘密5
大个儿应该是趁着暑假去开了个光, 我猜。
两个月不见, 他像变了个人似的,突然机灵了许多,买了几个偌大的收纳箱, 收拾起东西动作迅速,把我一年来在寝室留下的生活痕迹抹除得一干二净,利索得就像犯案熟手破坏现场。我俩将箱子运至楼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卷塑料绳, 把几个箱子一捆, 带轮子的放在下面, 连车都不消打,直接拖着出了学校。
我抱着电脑走在他旁边,心生一种牵驴赶马、年节还乡之感,极为诡异;我若慢走两步落到他身后, 他就要时不时驻足回头看我一眼, 不知是怕我跟丢了还是什么——我丢当然是不会丢的, 只是跟在几个大箱子旁边, 我又心生一种和行李平起平坐、地位相当之感, 似乎一并附属于他。
走在大个儿哪一侧我都能联想出不太对的感觉,难道是秦臻那句“同居”在我心中隐隐作祟?怪不得电视里演高手独步天下, 却一念之差败给了心魔, 原来因此而来,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个儿闻声回头看我:“你累了?要不你坐箱子上面?我拉着你。”
我:“……”
大个儿:“没事儿,坐, 这箱子可结实了,坐两个你没问题。”
其实我是挺累的。虽不是第一次到沈城,但这儿总归还是个陌生于我的城市,神经难免吊着一根弦;下了火车东奔西跑,在返校潮最高峰倒了数趟车,想着大个儿在等我,又一路心焦。
可我能怎么坐呢?侧坐其上,会否偏沉翻车先不说,那画面就像十几年前我坐在我妈的自行车后座上,她推着我走;要是盘膝而坐吧,又像丝绸之路上贩运货物的商队,伴着驼铃阵阵声响,仿佛我们脚下走的这条路漫长而悠远,或是像举家迁徙的游牧民族,随着路况一摇三晃,马车驮着行李细软,去往生命旅途的下一站。
跟他聊了这一路的天,我已比来时放松了许多,轻快笑道:“结实你就上去,我拉着你吧。”
大个儿扔下绳子就坐了上去。
我:“……”
正当我想从后面踢一脚让他顺着斜坡滑下去飞起来的时候,大个儿又自己起来了:“走走走,热死了,赶紧回家吹空调。”
房子收拾得比我上次见到时还漂亮,比之星级宾馆酒店不遑多让,从小住在平房和楼宇密集的安置房的我,自然没住过这种精装修的商品房,感觉每一扇窗户打开朝外看都是风景,忍不住对这里的一桌一椅轻拿轻放。
一切收拾停当已是半夜,好在这里的网速达到了未来水平,下载游戏犹如外卖宅急送,半小时必达。秦臻见我上线十分惊奇:“不是同居去了么?这么快?”
“够了啊,跟你说了是合租,正好两间卧室。”我已被他以这个缘由打趣了无数次,“这一片就他一个是我们学校的,来回路上多个人作伴安全点儿。人家是实在人,你别老这么说他嘛。”
秦臻:“是吗,我没听说过咱这儿哪个村的实在人进城说买房子就买了——他家也是包工头?”
我:“……”
说起来,我们买房子多是代表要在一个地方扎根下来,短则数十年、长则一辈子的,这期间无论何时来敲这个门,开门的都是那个人。而大个儿不一样,他看起来好像只是一时暂住,某天一旦乘风而起,随时就走。
待到那时,也许他比今日更加成熟几分,收拾行囊更为手脚麻利,快得、彻底得,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嘿,行了吧,苟富贵,勿相忘。”秦臻坏笑两声,说,“对了,你那个老板号的修罗我给你打了,只剩碎片没刷——你新抱的剑客大腿已经带别的药师飞走了,灵剑看我找队伍,在家族问了几次有没有药师,他们家族都知道他是在喊你的老板号,频道里那个叫一个鸦雀无声,你喊剑客的时候有多静,他喊药师的时候就有多静,没有一个敢回他话的。我看你要不就从了他吧,咬牙忍一忍,每天能节省多少时间呢。”
一想到要打副本,我吓得几乎想要下线遁走。原因无他,只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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