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咽馒头,与我大眼对小眼。
果然这种事是指望不上小安,只能将就:“好吧,穿白衣。”
用完早膳,接下来就是期待午膳。
作为一个不事生产被人养在家里的男宠,无所事事才是常态,何况也不用花心思去争宠斗法,日子更是闲得能发霉。
坐了一会,书也看不下去,提笔作画,结果是糟蹋了几张好纸。实在无事可做了,于是出院子乱逛。
离府在即安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里也算是个豪宅了,主要是它大,里头的花园池塘园林多,我来的第一年还闹过迷路的笑话。此刻是四月底,青梅正酸,石榴初红,池塘里的荷叶碧绿,清水洗出来的生机勃勃,估计再过些时日,便有娇嫩的花苞探出头来,然后开满一池塘的红粉佳人。
如此美景,都化为了新鲜的莲藕,莲花糕,莲子羹,莲心茶,在眼前飘啊飘,想起来就觉得肚子里有爪子在挠。咽了咽口水,我窝在蔷薇花架下,扶着石榴花树,指着那池塘里的荷叶,开始装模作样吟诗。
片刻之后,远远的曲廊小桥上,开始有了动静。我赶紧往阴影里缩了缩,扒拉着枝叶,贼眉鼠眼打量起来。——来了,来了!
来得那人正是离府的主人,也就是我,男宠砚芳公子的主人,离仲。他是即安县令,每日从县衙回府都必经此处,所以我也无事就来这里晃荡,看能不能好运气撞到。
真走运见到了,一般也就是躲在角落死死盯着,像是看见了烧鸡的恶狼——好吧一个多月不见肉我真的馋得很厉害。
天天等,天天看,却从来不敢上前去拦住那人,不敢跳出去吸引他的目光。
十分,极其的,没出息。
蹲角落偷窥这种事情,就像半夜闭着眼起夜一样,总有一次是会撞到墙的,所以我很是淡然,就算被人抓了个现行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尴尬。
“公子这是?”梳着双鬟的小婢女睁着大眼睛看我,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好糊弄的很。我咳了声,“我在思虑宇宙洪荒天地玄黄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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