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萧宸咬牙切齿在心里把这天然呆的小慕离扇了几十耳光,抽了几百鞭子,砍了几千刀,最后一把火烧了。
脸上还是很温柔的样子:“那天我还以为你选不上呢,能留在那里也是你自己的本事。”
忽然触动心事,悄声问:“那天你跟陛下说了什么,他怎么就选你了?”
慕离艰难回想着,点点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问了我父母好不好,读过什么书,然后在我腰上摸了一下,然后就好了。”
萧宸边听边点头:“哦,问父母是应该的,家室嘛、、、问看书更应该,陪读嘛,当然要有文化、、、这个摸——你是说他摸你?!”
慕离一脸无辜一脸茫然,点点头。
萧宸跳起来:“你怎么就让人摸,还是腰,你知不知道男头女腰、、、”
慕离更茫然:“知道啊,男头女腰——”
“对呀,男头女腰男头女腰、、、”萧宸大脑很抓狂很凌乱,喃喃重复了不下一百次才又“啊”地一声跳起来,这次不再说什么。
是男头女腰,不是男腰女头,⊙﹏⊙b汗
那以后,萧宸看慕离的眼光就有些古怪,好像因为那句“男头女腰”,慕离变成了一个漂亮温柔清纯的女人。
十四齐州
那次夏殒歌到底怎么收场萧宸不知道,也没时间知道了。
第二天萧元籍回齐州巡边,萧大少爷一朝成名。
其实萧宸的名头在龙城原本是响当当的,只不过这次事件把他的名气炒到了一个高·潮。
横行霸道的萧宸,被萧元籍提着耳朵走出了龙城。萧元籍不避讳任何人,因此龙城很多人有幸目睹那永垂青史的一幕。
威武的爹和泥猴一样的儿子分乘两马,但萧元籍那奇长的手铁甲子一样扭在萧宸耳朵上,那只耳朵比卤过还红亮,就这样一路揪着出了城。
中途没松开一次。
据说,体力毅力非凡的萧元籍还准备用这个奇特的姿势坚持到齐州。
路上,萧宸堆起笑脸:“爹,你看你一只手提了那么久也不累。”
萧元籍恍然大悟,大笑道:“还是你小子聪明!”
萧宸轻揉着又红又肿的耳朵,烫的像一块火炭,心里庆幸自己聪明,不然这只耳朵就废了。
忽然另一只耳朵一紧,只见萧元籍换了个方向,伸出另一只手,提着他另一只耳朵,仰首阔步,一路向西。
齐州的生活并不比龙城艰辛多少,至少对萧宸是这样。
佛曰:心安处,即是归处。
这句话用萧宸的逻辑翻译过来,只要你做什么事情都心安理,那么你生活在哪里都像回了家。
所以萧宸在这里能想人之不能想,行人之不能行,更变出数不清的玩法。
齐州比起龙城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大。
萧宸这样欢脱的性子原本就该放在大漠里历练,萧元籍每每看到儿子骑马射箭的潇洒英姿,感觉多年来悬在心头的石头轰的落地。
有什么比虎门犬子这样的事情更悲哀?
反过来,有什么比养出个好儿子更让老子舒心?
萧宸每天和兵士一起操练,骑射方面尤其擅长,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慢慢黑了,面部刚硬的轮廓越显出英气。
但这样出众的少爷还是会被那些并嘲笑,原因很简单——他不敢杀人。
打仗不是比武,不是谁功夫好谁就赢,打仗说穿了是杀人,谁杀的多而且自己不被杀,谁就是赢家。
萧元籍对儿子这方面倒是不甚上心,六七岁的孩子,还要他怎样残酷呢?
看着萧宸长大,越来越出色,祸也不大闯,大概是因为萧宸原先在龙城的那些恶作剧在军营都太稀松平常。
有时候暑九寒天,一群士兵在河边洗澡,洗着就互相泼冰水,然后几个人把一个人往水里按着玩。
萧宸想起自己和夏殒歌的那个恶作剧,本来觉得自己很能干想出这么个整人法子,结果在这里大受打击。
索性改邪归正。
美其名曰:本少爷不和你们做这些不懂事的事情。
其实,萧宸不是没有玩心,而是缺少玩伴,只是他没意识到,萧元籍更不会发现。
有时候夜深了,听着外面的风雪,总会觉得胸口发闷,想有个孩子说悄悄话或者溜出去干些歪门邪道。
整人也好被整也好,总比这样无聊好。
夏殒歌到的时候,没有以什么特别的方式出场,只是有一天,父亲的帐旁多了一个更大的帐篷。
萧元籍多少次吩咐过他不要进那个帐篷,以免打扰里面人处理公务。言下之意是,帐篷里头的人他惹不起。
这也是,看这样的阵势都能把人吓软。
帐篷前总是站着一些年轻秀气的人,穿着黑衣,衣上绣着赤堇花图纹——翊族皇室的标志。一般穿这种衣服的人,不是皇室成员就只能是暗阁。
夏氏不会让自家子弟出来当侍卫丢脸,所以这些人只能是暗阁的。
那就更不得了。
普天之下,也只有三个人叫得动暗阁:皇帝,太子,还有翊国传闻中身份神秘的赤堇公子。
就这三个人,也没有权力叫暗阁成员一站一整天,像条狗一样不离开门。
还不是一站一整天,是一站几十个整天。
帐子里的人很忙,从未露面,只看到每天父亲带着些陌生人进进出出,帐篷严丝合缝,声音都听不见。
却像一片乌云,无形地,沉沉压在军营上空。
所有将士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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