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许诺反问。
“我先问的。”
“好好,我先说。我想上来透透气,在这里躺着看看天空,还挺舒服的。你呢?”
“我嘛…我在教室老睡不着,”魏歌搔搔脑袋,有点不好意思,赶紧转移话题,“方才是你在唱歌?”
“我吵到你了吗?”
“不是不是,”魏歌连忙摆手,“我只是觉得,你唱歌还挺好听的。”
“真的吗?”
……
……
真正相处下来,魏歌发现其实许诺也并非如他想像中那样的木讷,相反他反应很快,应答都相当的机智,而且他偶尔还会偷偷捉弄下他看不顺眼的人,然后眨着大大的猫眼,带着无辜的表情,让被捉弄的人既生气却又恨不起来。
活脱脱一只狡猾的猫咪。越看越像,魏歌心里偷笑。
那天之后,午休时间的天台楼顶,成了他们的秘密花园。
他们天南地北,无话不谈。
许诺的父亲因为工作原因,工作地点需要经常变动,因此每隔几年,都会去不同的地方。
许诺跟着父母,也就去了不少地方。
各地的风俗各异,大大开阔了他的眼界。
只是,频繁更换环境,让他很难交到知心的好朋友,这让许诺很是遗憾。
由于两家住得近,混熟了之后,魏歌将许诺拉进了自己的朋友圈,下课后两人经常一起做功课,一起玩耍,一起回家。
在魏歌的帮忙下,小伙伴们也慢慢接受了许诺,生活的轨道渐渐正常了起来。
对于许诺来说,魏歌,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愿意去交心的朋友。
他很珍惜。
许诺的成绩好,在他的带动下,贪玩的伙伴们成绩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家长们都很满意。
尤其是魏歌,一向在及格边缘游走的他,在得知许诺要报考当地最好的初中——市一中时,一咬牙也填报了这志愿。
当时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不过最后一个月他几乎天天跟许诺一起温习做题,成绩稳步上升,小升初考试人品大爆发,居然真让他给考上了。魏歌的妈妈高兴得不得了,抱着许诺亲了好久,比自家儿子更疼爱。
上中学之后,魏歌跟许诺又分到了同班,而且成了同桌,两人的感情自然越来越好。
他们一起上学放学,形影不离。于是同学们都经常笑话他们,说他们不止是人,连骑的自行车都是一对的。
然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普及,外国的流行音乐开始被广泛传播了起来,两人又同时迷上了摇滚乐队。
那段日子,他们一边上学,一边偷偷的学着吉他,还互相配合隐瞒家长。
“我许诺,要做世界第一的乐队主唱!”
“我魏歌,要做世界第一的吉他手!”
“我们要做世界上最棒的乐队!”
那时候的他们,许下了共同的梦想。
那段光阴,简单又快乐。
这就是幸福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路口等着你有我和我的单车微凉的傍晚有 你陪着我晚霞在美不及你 眼眸的颜色我的年少有你你的青春有我曾经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一直在想,年少有你中的歌词,恐怕是当年魏歌跟许诺一起生活的真实写照吧?
☆、凋零之花
如果,就这样一直下去,该多好。
然而,命运总不会让人永远一帆风顺。
初三那年,彻底的改变了这两个人的命运。
“小诺,你准备下,最多读完这学期,我们全家就迁到上海,做完这个项目你爸就调到总部,咱们以后再也不用到处搬家了。”
刚上初三,许诺就听到了父亲准备调职的消息。
他的心一沉,这意味着,他很快又要离开。
可以一起的时间,不多了。
我该怎么跟魏歌他说?
那时候,他们拉了几个对乐器有兴趣的同学,刚组成了一个乐队——梦想。
看到魏歌兴奋的跟伙伴们说着未来不是梦的时候,许诺将吐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魏歌冲劲正十足,这会说自己要退出,当头一盆冷水,他怎么能说出口?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剩下来的时光。
然而,这秘密没能隐瞒多久。
就在许诺跟老师递交转学申请的时候,被乐队另外的同学瞧见了。
“你就打算这样隐瞒下去,直到离开?”同学问。
“我也不知道,”许诺低下头,“乐队才刚成立,魏歌劲头那么大,我哪敢说出口啊……”
“唉,这事也不能怪你。只是可惜了你们俩配合得那么好,哥几个有自知之明,不是那块料,咱们乐队就你俩有看头,你要是走了,魏歌上哪找这么有默契的搭档呢?”
“拜托,这事暂时千万别跟魏歌说,让我好好想想,我会找机会跟他说清楚的。”
“好吧。”
那天,心情沉重的许诺,找了个借口并没有跟魏歌一起回家。
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了许久,也不记得自己走到哪里了,抬起头的时候,突然看见,街道转弯处有一个别致的咖啡店,橱窗里摆放了一把漂亮的电子吉他。
“啊,这个吉他,不就是魏歌天天念叨的电视上披头士乐队的那款限量版吗?好棒啊!”
一瞬间,许诺心里有了主意。
“不卖。”咖啡店的老板态度很坚决,“这个吉他是非卖品,抱歉。”
许诺没有泄气,连续几天,他几乎天天一放学就来报到,软泡硬磨
喜欢(栀子花开同人)许你一诺,与我同歌请大家收藏:(m.dmbook2.com),第一版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