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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肖红袖
第一章
燥热的天气。天色幽暗。半空中的浮尘半晌不落。街边的柳树叶字上蒙了一层灰。
丁芙蓉翻身下马,一边用手里的鞭梢轻扫长衣下摆上的灰尘,一边将马拴在柳树上。然后径直向街边的小酒店走去。
酒店很小也很破旧,但生意很兴隆,因为这里是坡岗子上唯一的酒店,而坡岗子是自北方进入省城的必经之路。
丁芙蓉跨入店门,坐在临窗的一张破椅上,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四周都是灰尘,但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张椅子是唯一的空座。
他的对面,一个挑夫模样的彪形大汉正在贪婪地喝着粗瓷大碗里的白酒,仿佛很饥渴。说他是挑夫,是以为在他的身侧丢着一副捆紧瓷盘的担子。在他的两侧,分别坐着两个赶考书生模样的人,竟也在开怀畅饮。
挑夫汉子的身后,正是因天气燥热而尘土飞扬的大街,每有车马经过,飞尘滚滚而来,令人窒息。
纵使这样,急于赶路的人无心顾及体面,只等喝酒解渴后立即赶路,因为天色已更加昏暗了。
丁芙蓉皱紧了眉头。
他用细长的左手小指指甲在酒碗里挑出一只细若米粒的飞虫,轻轻弹落在酒店的土地面上。他实在无心喝酒,但是他不得不坐在这里。他的主人命令他在这里接一个人。
他没有选择。他知道,自己就象一条狗一样,必须凭任主人的差谴。作为拥有门客五百的省城富贾柳青山府上的一个门客,能有今天的任务,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但是他很想吐。
当管家柳聚财走入贤园的刹那,立即有数十人围将上去。贤园内的门客都百无聊赖,巴不得找一点点事情做以图表现被柳青山看中。因为柳青山膝下无子,又有万贯家财无处打发。门客们献媚的姿态让丁芙蓉恶心。
尽管丁芙蓉也是门客之一。
而柳聚财却用双手分开人群,把丁芙蓉唤了出来。“哎,叫你呢。”在众人各种复杂目光中,丁芙蓉随着柳聚财走出贤园。这意味着他抢先占有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机会是怎样降临的?柳青山的话给了解释。
“你很干净。这件事情你去做最合适。”
丁芙蓉出身低微,父母双亡,自小由一远房表叔抚养。他十三岁入省城富商翁炳旭家作为翁子的伴读书童,因而能够识文断字。翁家同时注重武学修养,翁子从小习武,丁芙蓉自然也得其一二。后丁芙蓉年过廿五,长得英俊儒雅、气宇不凡,翁炳旭很是喜欢,几乎认做义子。只可惜一把火将翁家烧得七零八落,家财殆尽。翁炳旭患病死去。翁子投奔远亲。独剩他一人没有着落。后来便走进了柳宅。
丁芙蓉没带走翁家一分一毫的财物,反而在临行前用仅有的银两给翁炳旭修缮坟墓,并批麻戴孝,焚香祭奠。
丁芙蓉的确很干净,并且很义气。
他从不张扬,又让人觉察不到有很深城府。柳家门客中考场落第者有,山匪从良者有,官场失意者有,唯一一个默不作声的,就是他。
柳青山虽然年迈体衰,但是目光很锐利。
“于我的金钱地位,此生已经无所图谋,只是怕家产基业随着我闭眼而没了着落。你是个极具内秀的人,今天落在我的门下,未曾尽施才能,我一直心怀愧疚啊……”丁芙蓉对此嗤之以鼻。不求金钱地位何苦官商勾结将赈灾粮偷梁换柱以次充好,让老百姓吃了掺了沙子的麦子还对他感恩戴德呢?只是他表面上不露声色。他不想成为柳氏走卒,但是他很无奈。
他不想细心琢磨此行的目的和意义。
丁芙蓉的白色长衫很干净,上面一抹污迹都没有。
他放眼北望。暮色中的城郊路上,一个黑点由远即近游移而来。
应该是客人到了。
酒店里的人已不象先前那样拥挤。挑夫已上路,一担瓷盘无一破损。丁芙蓉很羡慕他,略显醉态的样子和凌乱的步伐使他肩上的担子悠来荡去但绝对安全。丁芙蓉由此想到了自己:我的心如同那瓷盘,该怎样在悠荡中避免破碎保全自己呢?
黑点渐进,看清楚是一个年轻人。
一个很瘦的年轻人,几乎可以称为弱不禁风。在这样的天气里长途跋涉而来,竟然没有出一滴汗水。
他的确瘦得可怜,两腮陷下去,眼窝陷下去,披肩的长发漫在额前遮住他的眼睛。他也的确白皙,十指如枯竹般节节突出又惨白。
他的身后背了一个直径一尺高约两尺的皮质圆桶,上面的盖子上有个圆形的通气孔。
年轻人也进了店子。叫了一碗清酒。解下背上的桶子,轻轻放在椅子上。
没错儿,是他。丁芙蓉想。
这是件奇怪的事情。柳青山为什么要自己来迎接这个年轻人呢?他从何而来。到何处去?他背负的特制皮桶里又装了什么东西?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打开皮桶盖子,把手伸进去摸了摸,脸上立即展开了菊花般的笑容。
“乖,真乖。没有尿,还在睡着呢。真能睡。”店伙计一边上菜,一边搭讪。“看客官这打扮,怕不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
“塞北。”
“怪不得。不过客官的官话讲得可是很地道。大漠的风沙很烈吧。气候很冷吧。怪不得客官穿了一件皮衣,是骆驼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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